同学你好 工程的异地预交可以扣除
39、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跨市在A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建筑收入200万元。将一部分建筑工程服务分包出去,支付分包款1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甲企业在建筑劳务发生地A市预缴税款( )万元。 A 1.83 B 3.60 C 5.41 D 7.21
老师,这个题计算在甲市的销项税额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吗?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核算 机构在甲市,在C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169万,支付含税分包款60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市,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多业经营,4月发生如下业务:(1)承包B市一家毛巾生产厂的厂房改造工程,当月竣工结算,工程总价款为6550万元,发生分包支出1550万元,取得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承包本市一家钢铁厂的库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1660万元。另外取得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35万元。甲建筑公司购进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含税金额为460万元。(3)承包一家超市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向超市收取人工费18万元、管理费3万元、辅助材料费5万元。工程主要材料由超市提供。(4)将一处闲置仓库对外出租,取得当月租金收入33万元。(5)转让一项自建的不动产项目,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含税),该项目2015年12月完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已知: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上述业务除明确已知的外,一律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本月无其他购进业务。计算各项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当月应纳增值税总额。
【例】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省,2019年7月在B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35万元,支付分包款545万元。购入建筑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问题】:在B省预缴增值税款和回A省所在地申报应缴的增值税款。
甲建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在 B县和C市各有1个在建项目。B县在建项目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C市在建项目使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020年12月业务情况如下: (1)在B县取得含税建筑收入101.8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4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在C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169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6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3)将2018年5月购人的一座位于C市的材料仓库转让,原购入时取得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20万元,转让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价税合计金额275万元。(4)甲公司当月采购建材发生进项税额20万元(专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桥、闸通行费4.2万元,取得通行费发票。计算:甲公司在B县、C市预缴的建筑服务增值税、在C市预缴的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之前都是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第四季度时候资产超5000万,但全年平均值没有超,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也是超了,那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要按25%交吗?
之前都是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第四季度时候资产超5000万,但全年平均值没有超,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也是超了。
那第一个问题,老师你回答说还是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
可是电子税务局里面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已经默认否,那个地方已经是灰色改不了。
可是电子税务局自动默认为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不能选择是。
老师,我们是做二手车销售的,请问一下购进的二手车和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分别计入库存商品-二手车和主营业务成本可以吗?就是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可以吗?
老师,我们是做二手车销售的,请问一下购进的二手车和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计入哪个科目?
假设银行系统的原始存款为1000万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6%,超额准备金率为4%,提现率为10%。计算银行系统的存款扩张倍数和总存款(老师可以写的详细一点嘛谢谢)
你好2024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那预缴第一季度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吗?
我只是进去看了数据没有改变任何数据就直接取消退出来了申报状态不会改变吧我没懂意思
这里取得的时普通发票,也可以扣除吗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根据您所述情形,您企业承租建筑施工设备并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属于购进建筑服务,如取得据实开具并备注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支付的分包款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规定:“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七)建筑服务。……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中第六条。
题目就是这样没说其他的,可以还是不可以扣除呢?
这个可以扣除的 普票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