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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省,2019年7月在B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35万元,支付分包款545万元。购入建筑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问题】:在B省预缴增值税款和回A省所在地申报应缴的增值税款。

2022-10-0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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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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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16:51

(1635-545)/1.09*2% 预缴的这些 回a地缴纳1635/1.09*9%-进项-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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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545)/1.09*2% 预缴的这些 回a地缴纳1635/1.09*9%-进项-预缴
2022-10-01
你好 应预缴的增值税等于(500-200)/(1%2B9%)*2%
2021-08-12
您好童鞋,答案是3万。(218-50-4.5)/1.09*0.02=3万元
2020-09-04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甲企业应在A市预缴税款=(200-100)÷(1➕ 9%)*2%=1.83(万元)。
2020-09-04
1)甲企业当月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 3000/1.09*0.09+1000/1.09*0.05-15*13%=291.63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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