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自然人出租么?这个房子?
请问一家公司去开2021年全年的租金发票,若是面积为60平方,年计税每平方米450元,要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控制在八百多的话,这家公司租赁合同上全年的租金应该为多少?
请问一下,2021年开具租金发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麻烦列出来,谢谢啦
老师您好,想麻烦您请教个问题[抱拳][抱拳],企业租办公室,出租方是个人,合同约定承租方承担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出租方只承担个税,但税务局开出的发票房产税和土地税及印花税都是出租方个人名,承租单位可以用出租方个人名的纳税票列支成本吗?需要纳税调整吗?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企业租房,一年租金5600元,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都是由房东来承担的,现在税务局要让我们企业也交印花税,我租别人的房子税务局房租发票和税票都开出来了,怎么还要让我企业再交印花税说的双方都要交,去办理的时候税务大厅也没说,确实要交这个税吗老师我们单位承租方
关于个人出售不动产的税务问题,想请问一下计算过程
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销售收入超过30万时,要交增值税,比如当季度销售收入是35万,是要35全额计算交增值税,还是仅仅是超过30万的那5万计算交增值税?
老师,这个分录是不是少写了一个,应该在贷方是不是还有一个: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毛竹加工帘,原购买材料暂估入库,未收到票,现在票收到了分录怎么写?
个体户进行对外营业销售所得收入,要交经营所得税时,计提经营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怎样写?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区别?科技型中小企业做账和平时一样吗?还是说需要注意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做账时要注意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和每个季度要申报那些数据?工业信息网站要申报吗?
发放工资时罚款做分录
只有餐饮费,一万,有业务宣传方案,能不能放在业务宣传费里
老师,请问一般纳税人月度申报。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印花税是否要根据开票金额和开进来的发票金额进行申报印花税
个税app上面填了专项扣除,选择了扣缴企业,这样就可以了吗?公司的会计在申报时就自动扣除了,我本人就不需要管了吗?还有独生子女,写一个父母就可以吗?我写了2个,是不是多余了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1-31 17:02 来源:厦门税务 私房出租税收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实征收(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与核定计税租金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均可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分两种类型征收:住房与非住房(体现为厂房、办公、商用等)。 一、按实征收税款计算(按月例举如下): (一)增值税: 住房类增值税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5%) ×1.5%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5%) ×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0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5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5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五)房产税: 住房类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非住房类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六)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4至25元,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表(点击查看);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七)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住房类: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以上2-7项相加,即“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假设称之为相关税费(以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用到)。 (八)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当按核定征收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不允许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2)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3)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据实征收方式时: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按据实征收方式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发票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3)“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4)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5)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由于私房出租计算较为复杂,为便于纳税人自助计算税收,我们网站有提供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功能(适用住房类型),欢迎使用。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sfjs.html你好,这个有计算器您去看一下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