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分录是对的;
假如有个员工7月工资3500.社保费只有失业保险公司承担部分8.8元,这个我在7月计提,借管理费 用3508.8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发工资,借应付工资3500.贷银行存款,缴纳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贷银行存款,那这个社保用结转不
请教老师,公司承担员工的全部社保费用(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然后给员工定的工资金额就是实发金额,这样的话,比如某员工工资是3500元,社保费总额是400元,记账分录是否是这样的: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3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500 计提社保: 借:管理费用等—社保 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400 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借:管理费用
老师好,每个月计提社保和工资的分录可以这样写吗? 计提时: 工资部分: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单位承担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 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 -代扣公积金 最终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代扣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最终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请问老师,社保代扣代缴分录: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
对方那个也是财务,是我这样做错了。 要这样做 付社保时: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保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付员工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保部分,贷:银行存款,这样,就平账啦
老师,那公司替个人承担的那部分社保费用也记进了公司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能正常扣除吗?
同学你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平时可以计入费用,但汇算时要调整;
但是至少由财务公司记的账,群2020年的所得税申报并没有把替个人缴纳的部分做纳税调减,这要怎么办啊?已经过了汇算清缴期了
但是之前由财务公司记的账,2020年的所得税申报并没有把替个人缴纳的部分做纳税调减,这要怎么办啊?已经过了汇算清缴期了
同学你好,这个如果税务不查,可以先不管;但建议找税务更改申报表,
老师,去税务更改申报表的话,税务是不是要查公司的账啊?
同学你好,这个不一定的;一般是不查的;
哦哦,那老师,去税务大厅去改申报表的话,都需要提供那些东西呀?
同学你好,这个每个地方要求不同,建议咨询下专管员
老师,公司的情况是,2018年成立的建筑公司,然后至今为止没有开展过业务,只是每个月用公司的账户缴纳几个人的社保(除了法人和老板,其他都是挂证人员),然后之前都是找财务公司记的账,代账人员把缴纳社保的人员都按照社保系统申报的工资额做了工资表,然后做账的时候把缴纳的全部社保费用都计入了管理费用,然后工资的实发数就是社保系统申报的工资数(未扣个人缴费部分),就如前面给您看的分录那样记的账,然后以现金的名义发放的工资,贷方记的其他应付款—(股东名字),所以,老师您说现金发放工资的做法是不是不太合规?公司是有心想把没有纳税调减的费用给更正过来,但又怕去税务局更正的话会被要求查看账簿从而发现不合规的地方
同学你好 然后做账的时候把缴纳的全部社保费用都计入了管理费用,然后工资的实发数就是社保系统申报的工资数(未扣个人缴费部分),就如前面给您看的分录那样记的账,然后以现金的名义发放的工资,贷方记的其他应付款—(股东名字),所以,老师您说现金发放工资的做法是不是不太合规?——是不合规的;现金发放的部分如果计入其他应付款,将来这个其他应付款如何平账呢;
可以用以后开展工程,用公司赚的钱去还,或者把欠股东的钱转为股东的出资
同学你好 可以用公司的钱去还股东,不能直接转为投资款
老师,为什么不能转为投资款呢?然后对于上面请教您的,您觉着怎么处理是比较妥当的呢?
同学你好,先将款项还给股东,股东再重新将款项打入公户,备注为投资款就可以;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出资款必须有股东往公司账户存钱的这个过程?那如果公司账户没钱,或者说公司是亏损的,无力还债,也还是不能直接把借款转为投资款吗?
同学你好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出资款必须有股东往公司账户存钱的这个过程?——是的; 那如果公司账户没钱,或者说公司是亏损的,无力还债,也还是不能直接把借款转为投资款吗?——是不可以,税务不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