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 事实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分类不同 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但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 例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维承关系的产生等。 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 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3、执行行为不同 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 对于事实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 只有当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请问法律事实是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而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为什么A和B不能选呢?
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事实、事实行为是什么关系,怎么区分开?!
法律事实与行为怎么区分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分类的是()。A法律行为B法律案件C法律行动D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分为法律时间和法律行为 法律时间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老师,请问律所缴纳合伙人所得税是指个体经营所得税吗
老师我在2024年9月已经付完款了出库单是9月的但是2025年才开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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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是9月购买的医疗器械出库单是2024年9月份但是发票是2025年1月开的
[视同买断]齐鲁公司,2021年10月8日与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代销协议,委托甲企业销售C商品100台、协议价为800元/台,成本520元/台,增值税率为13%。12月1日,收到甲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80000元,增值税10400元。甲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92000元,增值税额11960元。12月7日,收到甲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款项。约定甲企业不能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齐鲁公司。
通过以上案例,运用经济学理论知识(例如分配理论),简述印度贫富分化问题的原因,如何解决印度的贫富分化问题,并通过以上分析对我国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提出建议。
提供了农业机械耕种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应该填货物及劳务,还是填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老师,请问25年得到的进项票和费用票可以做到24年底吗,但是业务确实发生在24年底,但是当时没有取得发票,现在取得发票了,费用还是计提在24年底,现在已经取得发票了,在汇算的时候还要调增么
我们是盈利性私营医院,免征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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