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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是去年7月份成立的。符合加计递减的政策,今年2月我已在电子税务局作了申明,那我现在报一份月税的时候加计递减可以把去年的7-12月的写在附表四(期初余额)那里吗

2021-02-07 18:4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2-07 18:45

你敢!申请之前的应该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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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146 追问 2021-02-07 18:55

2020年的不可以一并补的吗?怎么️的说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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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2-07 19:58

你好!你们税务局同意的话是可以的,要看当地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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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敢!申请之前的应该是不可以的
2021-02-07
建议用两个方法处理: 1、做一个3-6月份的更正申报,将加计递减更正进去。 2、将加计递减金额填在下个期间的纳税申报表中。
2023-09-14
你好,学员,这个要调减的
2023-09-16
你好,可以的,可以这么。
2022-11-28
你好,不是的,需要退回去更改申报表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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