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采购人可以这样操作
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公司采购人。是否可以公转私人账户。采购人去采购公司日常用品。再开公司发票。这样的流程合理合法?还是怎么转账合适?
你好。请问一下就是我公司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全部让一个贸易公司去进行采购了。然后问题有:1、贸易公司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那么我们公司和贸易公司是签订委托采购合同还是单纯采购合同。2、材料的发货单供应商是直接发到我们公司项目所在地的,所以单子的抬头是直接写的我们公司。那这样会不会和合同不一致,是否是要求供应商的发货单对接贸易公司,然后贸易公司再给我们发货单呢?
客户向我司采购产品,一部分对公走账,一部分发法人个人账户,公司不想失去这个客户,想对私的部分做未开票收入申报税务入账,自己利润少点。但是不想违法。请问这样可行吗
供应链服务公司代客户采购,因为存在垫资,厂家把发票开给我们,我们再开发票个客户,商品部分按照厂家的含税价平价开给客户,采购执行费用开服务费的模式,想咨询下这种可以吗?合同是签销售合同还是签代理采购合同?如果是签代理采购合同,那么要交印花税吗,开票中很多是商品还是说按发票来报印花税?
我是建筑材料公司,现承接一个修高速的项目,大量向个人采购土方,需要每天向拉土队(个人)转账,请问老师这个转账是经对公户转还是公户转公司个人再转拉土个人?哪个操作流程更合理,能降低风险?还是需要用公司再办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