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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对方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搞丢了,然后拿了第四联和第五联过来,发票是2020年9月份开的票,那请问怎么办

2020-12-18 13: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18 13:45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形,应当于丢失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模块进入; 2.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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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形,应当于丢失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模块进入; 2.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12-18
您好,将你们的记帐联,复印两份,盖发票章,给客户入账。看对方同意不,一般是可以的
2022-05-11
没事的,可以正常做账报税的
2023-04-29
可以跟客户沟通提供复印件和已抄税证明单,如果实在不行只能找快递索赔后再开,别无他法
2021-06-11
你好,1 需要取得发票,2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还可以抵扣,退税不影响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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