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5年开始使用的两线三区,今年发布后,银行统一提醒了进行变更利率。民间借贷法律保护上线,相当于原来的24%,并未对36%这条线详细说明。 只要原来约定的有,债务人愿意履行,没问题。
老师你好,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销售收入5 000万元,销售成本3 57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40万元,缴纳增值税800万元。 (2) 期间费用共计1 04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280万元,运输、包装、展览费用120万元,运输用车辆的折旧费12万元(该货车于2014年12月购入,原值42万元,预计净残值2万元,期限按税法规定,计提年限为4年);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80万元,为员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都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用于经营的利息支出,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其利息支出60万元。 (3)营业外收入10万元,为接受的货币性捐赠收入。 (4)营业外支出160万元,含合同违约金2万元;银行罚息3万元;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为乙企业提供与收入无关的担保,因乙企业破产而承担的负债20万元。 要求: (1) 分步骤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2) 如果该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则计算其应纳税额。这个怎么解答啊
2020年8月20日,根据《决定》,对2015年施行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1)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24%降至四倍LPR(一年期)。(2)取消原《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老师这个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如果是19年的借款,还是用这个新政策吗?还是仍用19年的利率?
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老师这个3.85%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
甲企业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与销售,是增值税一股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实现会计利润112万元,有资料如下:(1)取得不含税中成药销售收入1600万元,与之对应的成本为600万元。(2)年初购入上市的居民企业乙公司10%股权:11月底将该股权全部转让,转让收入800万元,该项股权取得成本为200万元,截止11月底乙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万元(3)发生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自行研发新技术相关费用120万元。(4)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5)发生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7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500万元用生产经营支付了半年的利息费用36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6)“营业外支出”中包括,通过企业行政部门直接对贫困地区捐款50万元;向工商局缴纳的罚款8万元: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2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1)请计算甲企业2019年的发生的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
公司损益表显示2021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①1~12月取得商品销售。收入8,500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入600万元,歌厅收入400万元。②12月份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0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万元,企业已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③12月份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入30万元。④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7,300万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70万元,发生广告费100万元,经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为5%。⑤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公司会计小余在2022年初进行,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应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老师就是24的做的费用没收到发票25年2月开的这个汇算清缴调增吗
老师我现在4.16号申报汇算清缴那5月份才到24年的发票可以吗
老师,被稽查出2020年度接收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补缴了增值税和滞纳金,变更完申报后,账面都是怎么做账,并调整呢?当时做账就是借费用,进项税额贷银行现在需要怎么做账处理?公司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我们公司在建厂房,预计4月底完工。厂房部分租出去部分自用,1月收到厂房租金,3月份开了发票,但我账面还是在建工程,未转固。开的房租费发票成本怎么弄啊?
老师今天填汇算清缴明天填季度报税那个能补亏损吗
老师在不隐瞒收入的情况肯定内账利润小于外账利润啊,因为外账固定资产是按折旧算费用的,内账是一次算支出了呀老师无法支付的应付股利还要转入营业外收入吗?分红前已经申报过个税,所得税了,再转入收入再交税吗?
也不是不够分老师,就是外账利润有20万,内账利润只有10万,我的意思是按外账分这20万,实际根本没这么多钱分啊,那应付股利如果一直挂账,到注销的时候都没钱分,怎么办
我的报关单上是人民币结算的,但是需要填写美元离岸价格,申报退税时出现疑点,申报的美元离岸价超过报关电子数据中的怎么办?
老师按,外账分红,暂时还不够分,是不是计提的时候就把分红个税申报了,还是实际付款的时候再申报个税啊
老师那这中情况究竟按啥分啊,按外账分没钱分啊股东分红内账按内账分,外账按外账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万,按外账净利润20万,按内账净利润只有10万(因为外账固定资产折旧了,内账固定资产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账分,也没钱分,因为买了固定资产,折旧了,算的费用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