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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为什么计入营业外收入啊?

2020-11-28 15: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28 15:07

你好,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因为都不需要支付了,对于单位来说是一种非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所以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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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06 追问 2020-11-28 15:08

那无法收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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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28 15:09

你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要做坏账处理 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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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因为都不需要支付了,对于单位来说是一种非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所以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2020-11-28
你好,不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可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021-11-27
你好,可以凭借对方给你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2021-04-06
好,因为你们这一款不需要支付了,是你的偶然所得,所以放到营业外收入里面。
2021-12-20
在经营过程中,企业也会出现应付的货款、押金、保证金最终无法支付。那么我们对这些款项怎么处理呢?对于债务人无法支付债务时的处理,我们从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个方面来讨论。 一、无法支付款项的财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由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作为“利得”处理,“利得”包括“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 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确实无法支付的而按规定程序净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因此,在企业获取款项确实无法支付的相关证据后,应将其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无法支付款项的税务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会计上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在税务上,应作为“其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核销应付款项的凭据,要能证明其“确实无法偿付”。 因为什么原因不法支付 比如对方死亡了 或者不要了 等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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