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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需要报送或者编制现金流量表吗?

2020-11-25 14: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25 14:11

你好,一般不需要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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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561 追问 2020-11-25 14:11

如果要编制,是应该怎么取数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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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25 14:19

你好,这个根据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入量跟流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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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需要办理的
2020-11-25
同学,你好 一般不需要的
2022-10-16
您好, 这个编制都是一样的
2024-04-18
你好 不是啊,也要报现金流量表的
2022-07-10
您好,要公式很复杂的, 1.平时做凭证时有现金和银行的分录就强制指定流量,月末就能自动生成现金流量表, 2.导出银行日记账逐笔区分流量,跟方法1是一个原因,方法1是平时指定,方法2是集中处理 3.根据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的关系来编制,这个方法复杂而且不准,是理论的。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2B13%)%2B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2B(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B(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B(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2B补贴收入%2B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2B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2B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2B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2B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B2)-(4%2B5%2B6%2B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2B(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2B13%)%2B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2B(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B(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B(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2B“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2B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2B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2B“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2B“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2B“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B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2B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2B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2B其他应付 二、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2B(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2B(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2B(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2B(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2B(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2B(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2B(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2B(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2B(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三、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2B(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2B(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2B(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2B(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2B利息支出%2B长期借款利息%2B在建工程利息%2B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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