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赁的是房屋吗?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租赁的,租赁合同里有写明是用于公司成立后用于公司成立后办公用吗?如果注明了而且实际确实是用于公司用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对公开票的。如果是以公司成立前开票,开的法人也是可以的。但就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租赁的东西确定用于公司用。
本公司是劳务公司, 和个人签的劳务外包合同(和个人签的,不是和公司签的),我们从公司公户转给他个人账户80万,他没给我们开发票。问: (1)这80万对公已付,但无发票。80万我们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来抵税吗? (2)如不能抵税,为什么不能抵税?我们都可以做外账,有合同,为什么不可以抵税呢?(对方真的提供不了发票。)
问题一:老师我想问一下房租合同如果因为支付逾期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对方也是需要给我们开发票的对吗?开的类目也是和给我们开租赁费发票开到一起,一样的类目,专票的话我们也是可以正常抵扣对吧? 问题二:老师比如我们房租合同提前解约支付的违约金,对方也需要给我们开发票,开的类目也是和租赁费金额加在一起开,进项可以正常抵扣对吗? 以上两种情况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房租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对吗? 问题三:如果我们公司签约艺人,签订的是艺人合同,那是不是就可以不给对方上社保,对方需要给我们开发票,我们需要给他代缴个人所得税,就是属于劳务合同类型啦对吗?
公司未成立之前签订租赁合同,法人以个人名义转到租赁公司一年房租费用大约150万,公司成立之后,要求对方对公开票,但是租赁公司声称被税局查,只能开发票给个人,不能对公开票 问题1.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对公开发票2.如果真的只能开给法人个人,有没有办法入账 3.双方签代付协议有没有用
考试您好,山东省税务局在2022年11月份出了一个文件 ,法人名下的车如果租赁给公司使用 ,就不能去税务局代开租车费的发票 ,现在的难点是我司在2020年和该法人签过一份2年的租车协议 ,每月分期付款给她 。 该法人目前欠我司5个月(2022年7月至11月)租车费的发票 ,今天去税务局想代开租车费发票时被告知该法人不能给我司代开租车费的发票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司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取得租车费的发票啊 ?或者转换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好?谢谢老师
在公司成立之前租赁经营地,法人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这样可以入账吗?发票开法人了,不可以抵税了吧?法人账户付款了,到时候是公司再打给法人吗?后续可以怎么操作? 如果注明了而且实际确实是用于公司用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对公开票的。如果是以公司成立前开票,开的法人也是 可以的。但就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租赁的东西确定用于公司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税本期累计收入不可小于上期累计收入与本期之和,怎么修改
我们对私实际应收90000元货款,客户对公转106000块,我们开票,收10个点税,对私退回,应该退多少
客户打公款106000元含10%的税点,实际货款是90000元,应该退多少给客户
老师,小企业会计准则,补计去年的费用必须要用利润分配吗?直接记入当期不行吗?
银行承兑转让失败提示业务接收方的企业未报备或业务办理渠道、机构代码、或银行账号填写错误
老师好,汇算清缴适用怎么没有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个小企业会计准则,老师我们是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有麻烦老师说一下25年汇算清缴和24年哪些重要变化吧?
期末结转余额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为什么是借方呢,借方不是减少吗,可是结转到利润分配不是增加未分配利润吗
想问下,我公司2025.1月申报期结束后在金蝶系统里调账了,但是没有更正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表,说是2024汇算清缴直接做调整,现在4月申报财务报表的时候发现资产负债表的上年年末金额和前期金蝶里调整过的报表金额不一致,我现在是否应该先更正2024.12月财务报表,更正了的话那财务报表里的利润表和我2024.12月的所得税表不一致,可以只更改24.12月财务报表,不更正24年的所得税表么,因为本来财务报表的利润表和所得税表应该数据一致,然后所得税表这块直接在汇算清缴里进行调整可以么
想问下,我公司2025.1月申报期结束后在金蝶系统里调账了,但是没有更正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表,说是2024汇算清缴直接做调整,现在4月申报财务报表的时候发现资产负债表的上年年末金额和前期金蝶里调整过的报表金额不一致。想问下,这次申报财务报表可以修改上年年末余额么(不是更正24.12月财务报表,是更改4月申报资产负债表上带出的上年年末余额更改,直接修改上年年末余额)改成和金蝶调账后的报表数据一致,然后在汇算清缴里做调整,这样可以么
老师,去年有加油票6000没做,要是做到今年怎么写分录?小规模小企业会计准则
现在的租赁合同是营业执照下来之后重新签订的,当时办理营业执照,是需要租赁合同的,所以签了合同付了款,开的汽车修理厂,设备装修都到位了,确实用于经营
现在问题是对方说税局查了 只能开给法人个人
我们想要对公开 可以抵扣增值税
就算给税局查了,能开个人为什么不能对公开呢。合同都以公司名义重新签定了。最好让对方对公开发票哦。
如果最后对方只能开给个人 有没有办法入账 确认费用同事确认法人的实收资本
实质重于形式,实质是用于公司经营的话也是可以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