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补记分录,1819年的补缴税款,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20年,借税金及附加贷银行存款。对于以前年度,有滞纳金
老师,刚到一家工业企业上班,发现印花税他们从2018年至今没没缴纳一毛钱的印花税,在申报表中查到购销合同金额栏填的是0,我都糊涂了?怎么不用交呢?那我这个月的申报表我该怎么填?谢谢
老师,2018-2020年公司缴纳印花税时只缴纳了销售金额这部分的印花税,采购金额印花税未申报,属于印花税计税依据填的数据填少了,现在想补交18-20年的采购这部分印花税,应该怎么处理,会有罚款吗
工程监理公司,和客户签订的都是监理合同……变更之前开的发票内容都是“监理咨询*监理服务费”……现在,经营范围增加了“造价咨询”,为了提高公司的造价咨询的资质,签订合同内容没变,发票开了一部分“监理咨询*咨询费”……印花税核定计税依据是“技术合同”按“次”缴纳……1、之前签订的监理合同,能不能开票“咨询费”? 2,监理合同属不属于技术合同,应不应该缴纳印花税?(网上查的是,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不交印花税) 3、如果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变更之前,销项发票都是开的“监理服务费”日,就不应该交印花税……老会计每月填报的印花税申报表,计税基数填写的数据都是“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金额”,这是为什么? 4、如果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现在,开票内容有“监理咨询*监理服务费”和“监理咨询*咨询费”,印花税的计税基数应该是什么?(老会计说,监理合同,开“监理服务费”,不交印花税,可是她每月的印花税申报表都按“进项抵扣的发票金额”计算印花税。开“监理咨询*咨询费”,必须交印花税,没有合同,还是按发票金额计算)
麻烦看下我补缴的去年印花税直接记入 借: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29.15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25 税收滞纳金4.15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25 税收滞纳金4.15 贷:银行存款 这个没问题吧?但是我再报季度报表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我自己的报表中税金及附加总额是没有金额的,在明细里面印花税有一个25 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0 明细税收滞纳金里面也是0 这样我怎么填报季度报表呢 是都不用填写吗
老师,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地方税局发了一个公告:“印花税政策提醒: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自2022年3月起,我局对印花税取消事前核定征收方式,请相关纳税人按规定完善《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制度,据实申报印花税。” 我之前印花税是按每月的采购和销售含税金额来申报缴纳“购销合同”的印花税, 现在我还是像之前一样按每月的采购和销售含税金额来申报缴纳印花税吗? 还有这个(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是什么?
我去税务局怎么处理,是更正申报吗
是按月更正申报,还是年底最后一个月更正一下就可以,滞纳金怎么收
您好,可以年末一次申报,需要更正申报表,滞纳金是0.05%/天
除了滞纳金会有罚款吗
您好,主动申报,不会有罚款。
好的,谢谢老师
您好,您客气,小林非常荣幸能够给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