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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生活服务行业,今年1-9月进项大于销项没有交过增值税(其中4月享受疫情免税政策进项做了转出),这个月销项大于进项要交增值税,填写了进项加计扣除声明,这个月能不能享受进项加计扣除15%的优惠,这个进项算的是当月的还是可以算1-9月(除4月)进项?

2020-11-05 17: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05 17:53

你好 你们1-9月份不是免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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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6 追问 2020-11-05 18:51

我们只是4月进行了免税,其他月都不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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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05 18:54

你好 那就可以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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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6 追问 2020-11-05 19:20

那算那个进项加计扣除是按1-9月进项(除4月)合计算加计扣除还是只按当月的进项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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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05 19:21

你好,你们从几月份儿开始符合这个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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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6 追问 2020-11-05 19:25

我们2019年4月开始进行加计扣除的,今年这个月是第一次想享受这个加计扣除,这个月填写了那个进项加计扣除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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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05 19:27

你的销售额在几月份开始符合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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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6 追问 2020-11-05 19:29

我们就是生活服务行业,经营住宿餐饮,一直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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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05 19:30

那一到九月份的都符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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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们1-9月份不是免税的吗
2020-11-05
你好,这个表里可以补计提8-11月的加计抵减金额。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期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因此,你公司可以在12月所属期纳税申报时,补充计提8-11月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2022-01-08
加计递减无论是否交税都要在当期做账 
2021-05-07
不用做账 是的,要应纳税额大于0才享受
2021-05-07
你好,只填写本期发生额就可以的,一到五月份的进项乘以10%,其他的不填写。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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