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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母公司和子公司在不同的地区,老板说根据出差的地区开餐饮发票,和哪个公司异地就开哪个公司的发票,这样可以把招待费做成差旅费,但是那个公司的人员并没有出差的报销,比如火车票或者过路费,是不是不能做差旅费的? 如果领导们在母公司买社保发一份工资,又在子公司发一份工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同时管理两家公司、给报销单签字了呢?这样工资薪金的所得税是不是要汇总在一起也由其中一个公司代扣代缴呢,还是年终他们自己去汇算清缴呢?

2020-11-03 07:5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03 07:58

同学你好 是的,没有火车票之类的就不能做差旅费了 2.是的,可以 交社保的工资代扣代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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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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