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劳务报酬做账不是做工资下面,这个直接做借管理费用 劳务费,贷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这样
老师,请问一下,本公司是技术服务公司,只有支付工资,报销费用的支出,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工资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那利润表里,营业成本可以为0吗?还是应该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老师问下,每月计提工资50000,发每月生活费40000,平时做的分录计提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工资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报表上有余额应付职工薪酬10000未发,我可以这样做分录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4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40000 转借:应付职工薪酬40000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40000,借: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这样报表上就体现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里了。应付职工薪酬没有余额。
老师,请问请的兼职员工,支付了兼职的工资,我账里面做的是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然后当月申报了个税里面的劳务报酬(一般劳务),这样可以吗?
老师,我公司为2个员工支付了8000元的会计培训费。已经并入工资申报了个税,请问我怎么做会计分录呢。第一种:计提,借:销售费用-职工工资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8000 员工,拿发票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8000 贷:银行存款。第二种,计提 借: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哪个合适呢
老师你好 工资计提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 工程施工-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这样做的账,结转后的利润表里的成本里面包含工资吗
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按其期未余额的1%提取坏账准备。2x21年年末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元。2x22年2月5日对甲单位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1500元,2x22年年末应收账款为120000元。2x23年5月8日,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1500元又收回,2x23年年未应收账款1300000元,假定2x21年年未开始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只需要编制2023年年末的会计分录。
2.已知某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值Ed=5,该产品原销售量为Qd=800件,单位产品价格P=10元,若该产品价格上调10%。计算该产品提价后销售收入变动多少元?
老师您好会计分录怎么写
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按其期未余额的1%提取坏账准备。2x21年年末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元。2x22年2月5日对甲单位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1500元,2x22年年未应收账款为120000元。2x23年5月8日,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1500元又收回,2x23年年未应收账款1300000元,假定2x21年年未开始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按其期未余额的1%提取坏账准备。2x21年年末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元。2x22年2月5日对甲单位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1500元,2x22年年未应收账款为120000元。2x23年5月8日,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1500元又收回,2x23年年未应收账款1300000元,假定2x21年年未开始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无,我不知道,我不懂@_@
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1度新的量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800斤,已知该种白酒如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斤21元乘本利润率为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800斤,已知该种白酒如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斤21元成本利润率为10%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800斤,已知该种白酒如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斤21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的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比例税率为20%
你好老师,公司销售商品 ,假如10万元,折后5万元,开具销售发票直接开5万元是符合规定的吗,没有在发票上体现原价和折扣价
因暴风雨损坏,一栋楼房原值5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8,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收到保险公司赔款25万元,已存入银行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转让甲材料需要什么会计科目
好的,明白了,老师,那这种兼职劳务,需要代开劳务费发票吗?
需要,需要取得劳务发票,
老师,请问劳务发票具体怎么开具呢,是由谁开具呢?为什么要开具劳务发票呢?
是不是有考勤,有按月发工资,和全职是一样同工同酬 ,这样是按工资不需要取得劳务发票,做分录按你上面那个写做 招聘使用兼职员工时,应结合国税函[2005]382号和财税[2009]29号文件进行税收处理,劳务报酬所得需开具相应发票入账。 4、如果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用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给雇用员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收处理。
嗯嗯,老师,就是说长期兼职,可以不开具劳务发票,临时兼职,是要开具劳务发票入账的。那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长期兼职的工资,应该申报正常工资薪金,还是申报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工资)呢?
长期兼职的工资,应该申报正常工资薪金,
老师,长期兼职的员工,公司可以不帮他缴纳社保公积金吗?如果不缴纳社保公积金,那么也可以申报在正常工资薪金老妈吗?税务局不是有规定,申报正常工资薪金的员工,必须要在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吗?这个怎么处理呢?
你们那边社保管的这么严吗,一般是长期兼职可以只需要交工伤保险就可以,你这个最好是问下你社保局那边看你们那边长期兼职看咋规定的,12333
好的,老师,那可以这样理解,长期兼职的,签订了长期劳务合同的这种工资发放,一般正常都是申报正常工资薪金的,而且不用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的,对吗?
是不是可以不 交社保,你问下你社保局那边12333 ,你们那长期兼职是不是这样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义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3.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4.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1.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综上述,用工单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小陈税务 作者:小陈税务
好的,太详细了,我再好好研究一下,谢谢老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短期兼职的劳务报酬,是需要员工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吗?这种劳务发票的税是怎么收取的呢?如果开了劳务费发票的,我还要申报个税吗?
还有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工资)申报,有一个800元内,不用缴纳个税的政策,这个和上面我问的短期兼职有关系吗?
有这个是这样的, (一)增值税: 增值税:增值税 = 收入/(1%2B1%) ×1%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月销售 额不超过10万不需要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不超过4000 ,减除费用按800 ,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800)*税率,超过4000 减除费用按20% ,这个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1-20%))*税率, 是不是需要代扣个税,需要看你们这个对方代开发票备注栏是不是写需要支付方代扣个税
老师,您说的4000是什么标准呢,我知道正常工资薪金是不超过5000元免个税,那4000是啥呢
不是,这个是支付报酬大于4000 就减除费用800 ,小于4000减除费用就是1-20% ,你看那个发票上面不含税金额,这个是多少
好的,谢谢老师!
好的,我先回复别的学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