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我这边只有深圳的,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各个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您好 老师 请问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和各行业的税率是多少呢? 有税率表吗?
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钱?
独资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率是多少
个体户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表是多少?
老师,通常我们项目上的发货是先发货,然后等到项目验收才能开票到款,那材料采购入库了在出库了这什么时候结转成本呢?分录咋写
过节费单独发放还是随工资一起发放
老师 小规模缴纳增值税 季度是30万 还是45万是临界点?
老师麻烦问一下,借管理费用-招待费,贷现金,这张凭证的后面是不是不能只有一张发票,还要附上报销单,对吧
请问收到材料专票并入库的库存商品,还没有销售出去是不是不用结转成本
您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企业所得税年报期500万一次性扣除了,以后年度折旧调增。我的疑问是图中红圈本年累计折旧数。和期间费用折旧数对不上,原因是因为期间费用折旧是实数。但是在这一年中,固定资产有清理 所以累计折旧转出来一部分数。所以105080累计折旧这个表本年累计这个数 就是减掉了清理资产折旧的那个数。我应该怎么填,如果填实数的话,累计折旧余额就会对不上。 2.
公司没有工会可以不按照工资比例交工会费吗?
税务风险评估报告是哪个公司出的吗?
请教,实际收的水费发票一般含免税金额,就会导致应交税费简易征收(贷方与借方差额)金额与实际值出现差额,怎么办? 比如代收103,收入100,增值税3 代付91.5元,成本90 增值税1.5 账面简易征收1.5 而实际103-91.5=11.5/1.03*0.03=0.33
老师好,总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需要开票吗,比如分公司员工的社保工资发放是总公司把钱划拨给分公司,这样需要开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