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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注会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中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都有哪一些呢?

2020-09-25 15: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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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6:09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须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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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须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0-09-25
同学你好 可以先开户 但是不用交
2024-06-04
1.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被单一收购人持有,意味着该收购人将对公司拥有较大的控制权。为了防止收购人滥用其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法律强制要求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使中小股东有机会选择是否出售其持有的股份,从而避免被大股东“绑架”。 2.防止市场操纵:当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时,其已经拥有了较大的影响力,有可能利用这一地位操纵股价或公司决策。全面要约收购的规定可以确保市场公平,防止收购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 3.维护市场稳定:上市公司股份的转移和重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要约收购制度可以确保收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鼓励公平竞争:全面要约收购为其他潜在的收购人提供了机会,鼓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这样可以防止某一收购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控制权,损害其他潜在收购人的利益。 5.规范收购行为:通过规定超过30%股份后需要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法律为收购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规范和界限,使得收购人在进行收购时能够明确其法律义务和责任。 所以,超过30%的部分触发强制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防止市场操纵、维护市场稳定、鼓励公平竞争以及规范收购行为。这一规定是证券法律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2024-05-24
你好,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2023-10-28
你好,是哪个单位要求提供经济鉴证证明的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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