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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营业收入8000,业务招待费150, 允许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纳税调增110万, 如果我把业务招待费做成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调到65万,那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39万,业务宣传费增加85万,那业务招待费不能扣除不是等于26万?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10-26)×25%=21万

2020-09-11 14: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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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14:52

同学你好 是的,就是这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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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是的,就是这么计算的
2020-09-11
同学你好 孰低原则的意思是60%和5%哪个低就用哪个税前扣除,不是调增的孰低
2020-09-11
你好 比如你说的列子 发生了11万 按发生额11万的60%就是6.6万;按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6万 那么两者取小 就是税法允许抵扣的是6万 所以超过部分就要调增处理 也就是11万-6万=5万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19-08-19
你好 这个是和生产销售企业吗? 要是的话 可以成立一个专门销售的公司 这样总体利润不变 但是收入就是厂价%2B对外销售价 这样广宣费用,招待费等基数就扩大了 可以扣除就增加了 但是因为没有说明厂价是多少,分配是多少 不好确定节省的金额
2021-12-04
你好,是的,算清缴时才调增 40万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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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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