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按照动产租赁开具发票,适用税率13%
签订高炮广告位租赁合同来发布项目广告,开具普票选择税收编码是广告服务*路牌广告发布服务,是否正确呢
公司跟公司签订了高立柱广告牌转让协议,开具的发票编码是建筑物广告发布服务吗?发票名称广告转让费可以吗?
问题1法人名下有两家公司,一个是小规模一个是一般纳税人,两个公司经常出现资金余额足无法支付,所以两公司之间经常资金转来转去。 问题2:经常使用小规模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开销售发票,而以一般纳税人名义订合同取得进项发票,公司是做广告服务类,如果做帐没有进项票,无法抵减成本正常交所得税之外,不知道这种操作是否可行? 问题3:公司的客户经常要求高开发票,比如1万的广告费,要求开3万的销售发票,正常缴纳增值税,合同也是按3万做,客户后面转3万到我们公司公帐,然后差额我们再转给其它公司,其它开发票过来。 麻烦老师结合上面的问题,帮我分析一下,企业存在哪些风险,作为我的岗位有哪些风险?是否能继续工作下去?
对电影衍生品的收入开票,对方要求开版权费或授权费,本公司经营范围如下,请问是否可以开这俩类发票? 经营范围:影院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文艺演出、场地租赁、玩具销售(电影衍生品)、餐饮服务、电玩游艺、图书销售、彩票销售,演绎票务代理。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饮品制售。:酒类经营: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个项目,我司与跟甲方客户签署了20万元的合同(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其中10万元要替甲方客户代付给一家供应商,该供应商将针对上述业务开具税点为6%的10万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广告发布费(增值税专票)给我司,且不需要我司垫款,收到客户款项之后我司付给该供应商。说明:我司为一般纳税人,按全年利润290万计算。按上述情况,我司代付10万元,我司是否涉及税务成本支出?如涉及到,请列出具体税种及对应成本,以及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