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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接了个技术开发的项目,这个项目有30个点的利润,我们准备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做,现在想做个价格外包底价,那给第三方公司的价格我要怎么核算,要考虑哪些内容呢?

2020-09-09 12: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09 13:16

同学你好 第三方有给你开发票吗?你按照发票价格核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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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24 追问 2020-09-09 14:00

合同没签,对方也没有开票,现在是在测算合同金额,想知道我们合同最高签订的金额,可是不知道这个最高金额要考虑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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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09 14:05

这个就是税率和税额还有不含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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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24 追问 2020-09-09 17:03

不考虑税的问题,合同金额怎么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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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09 17:17

合同金额就是你们的成本%2B期望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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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第三方有给你开发票吗?你按照发票价格核算就行了
2020-09-09
你好,你的收入发票可以开生活服务-清洁服务,承包给第三方,开人力资源,有两图,供你参考
2021-05-21
这个的话按照你合同具体的内容来进行开具处理。这个不影响可以的,可以这样子。
2021-11-29
同学,你好 不用,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024-08-12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为代理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和增值税,以下是具体分析: 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一般规定和国际税收惯例等,如果服务提供方(即实际做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商在国外且服务地点在国外),那么其所得通常不被认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因为其机构场所不在中国境内(没有在中国境内形成机构场所意义上的物理存在或类似营业代理人等情形),并且服务的发生地(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所以从所得税角度,一般不涉及中国税务机关对其所得的课税权,也不存在贵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的义务。 增值税方面: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属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的情形。所以,对于国外的服务提供商在国外提供的监理服务,不属于中国增值税应税范围,贵公司也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不过有以下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和考虑: 1.如果与国外当地的法律或税收协定等存在特殊约定或冲突,可能会对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产生影响。 2.如果在支付服务费过程中,存在一些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事实上构成了服务接受方或服务消费地在境内等特殊情形(比如虽然服务在国外完成,但合同约定了大量境内的后续配合义务、服务成果主要是为境内主体使用等,但从描述情况看不太符合这些特殊情形),则可能导致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纳税或扣缴义务。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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