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土地闲置费属于其中的一项,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以上资料 符合上面规定的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老师好,房地产公司给村民的拆迁补偿费没有发票,可以凭和对方签的合同和收据入开发成本并税前扣除吗?
老师,村上的房子租出去了,能开发票吗? 我们公司有业务驻在外地,租了村上的民房,有合同有收据,没有发票能正常入账吗? 可以所得税前抵扣么?
老师好!公司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因为在房屋拆迁中,第一次房屋拆迁及拆迁补偿款及过渡费,公司将款项金额汇入某某区房屋征收办发放。所以拆迁征收发放第一次的人员名单发放清册公司没有,在第二次公司接手自己发放时,办公人员只是以签订合同日期来推算月份。请问一下老师这样推算可不可以? 如果要去拆迁征收办去拿第一次发放清册(因为公司还欠征收办600万未付清)的话。要不要公司提供什么手续给我?
老师好,房地产开发企业16年之前的项目,现在做土地增值税清算,两个问题1.其中有拆迁补偿款1109万,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法院通过判决给对方支付了处理地基的工程款700万,对方未提供发票,这700万有法院判决书能不能做可扣除项的开发成本
老师好,房地产开发企业16年之前的项目,现在做土地增值税清算,两个问题1.其中有拆迁补偿款1109万,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法院通过判决给对方支付了处理地基的工程款700万,对方未提供发票,这700万有法院判决书能不能做可扣除项的开发成本
老师,公司遇到函调,需要提供几年前的工资表跟银行流水,其实就是挂靠的社保人员,以前账是代理记账做的,工资表也没有跟社保对上,四个人的社保做成了三个人的工资表。五个人的社保也做成了三个人的工资表。 1.我是重新做个工资表对上社保,做个假会计凭证,说工资是付的现金。 2.直接把错的打印出来告诉税务,以前的会计做错了,然后做个对应社保的工资表并说我会去调账。付的工资也是说老板给的现金。 3.老师是有更好的办法
老师,请教两个问题,1.我们公司是一般贸易企业,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是深圳宝安,我们买的货物可以拉到老板的惠州厂区(惠州厂跟深圳公司是同一法人)打包然后从那里再拉到港口去出口吗?还是一定要将货物拉回深圳办公地再出口?2.如果是在深圳办公地以外(比如惠州,东莞)租个仓库,用来存放及打包,然后直接出口,货物不经过深圳办公地可以吗?
老师,客户转账给我们A公司,A公司开不了客户需要的发票,我们B公司可以开,可以让b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A公司收款,然后B公司开发票给客户可以吗
老师你好,1.私帐转公账为什么不给开票? 2.私对私可以开票? 3.公账余额不足,我可以取现金存公账吗? 因为公账余额不足,我又要开票,怎么方法妥一点
老师,快账系统里面,设置科目期初数据时,应收账款科目,期初余额在贷方,请问系统里应该怎么填写?系统设定好余额在借方了,那应该填写负数吗?填了负数以后,科目余额表中的贷方数据又是空的。怎么回事呢?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
应付票据是什么票据?
老师,您好,这题解析没看懂,能说的更清晰点吗?
老师,一般纳税人收到发票可以先不认证吗?
我想问一下 公司刚成立 租厂房在生产 自己厂房在建设 那就没有筹建期 开办费了咯 这边是子公司 公司营业执照没下来前就开始生产了 那目前生产的货物不能算在这边了吧 归总公司那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