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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企业销售自己用的物品,旧货,生产设备及固定资产的怎么算的总结吗

2020-08-09 17: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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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9 18:11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的是按3%的计算,实际按2%缴纳,1%是减免的,一般纳税人抵扣过增值税的话,就按13%的增值税算销项税额,是没有抵扣的话,那就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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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规模纳税人的是按3%的计算,实际按2%缴纳,1%是减免的,一般纳税人抵扣过增值税的话,就按13%的增值税算销项税额,是没有抵扣的话,那就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样。
2020-08-09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2B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20-08-07
你好 发你下表你看一下
2021-09-01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等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实施进度进一步持续加快,现就有关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2022-07-08
不区分一般纳税人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都是按3%减按2%
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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