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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业主公用水电 业主出具分割单给我们 请问我们能够抵扣增值税吗?业主那边把我们的这部分进项转出的,到底是否我可不可以抵扣?

2020-08-06 13: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06 13:00

您好,开具分割单的发票两方都不能做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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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36 追问 2020-08-06 13:01

为什么?意思供电所开给业主的,业主也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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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06 13:04

“分割单不可以作为增值税的抵扣凭证,只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分割单也称原始凭证分割单,是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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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36 追问 2020-08-06 13:07

那条政策规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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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06 13:11

您好,因为分割单不是属于发票,所以他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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