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这个是全职,有考勤,有劳动合同,是按月发工资,那就工资表就可以,记得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建筑企业(不是建筑劳务公司)的清包工项目,成本是直接列工资表列成本,还是需要开具劳务票列成本,谢谢!
建筑安装企业把人工成本外包给建筑劳务公司,那劳务公司给开具的发票,商品名称是什么
老师你好,建筑行业劳务人员工资是直接做主营业务成本还是做到工程施工科目,然后再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里去?谢谢!
清包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除了工资成本,还有那些项目或者发票可以做成本的
请问老师,建筑劳务公司,开票劳务费,对应的成本是不是就做农民工工资表就可以了?需不需要开劳务费发票作为成本?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住宿费专票问题:员工出差住宿费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款待客户客户住宿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有个会计朋友说招待的专票建议不抵扣,有这种说法吗? 住宿一般开的普票,是不是所以开普票给我们的,我们都可以要求对方重新开专票给我们?人家不愿意不配合怎么办?
公司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是根据什么填写?是财务报表还是发生过的业务呢
员工出差机票报销问题,假设是在平台购票可能还勾选买保险啥的平台出具发票假设为1000元,但财务是凭行程单报销金额的,行程单总金额比如850元,那只打款850吗? 然后计算抵扣,用行程单上的票价+燃油合计比如780元除1.09,再乘0.09得出可抵扣进项税额,对吗?
#提问#老师如果2月份收到某个客户回款7000美元通知,2月份第一个工作日汇率7.1693,领导不让结汇先放着,问老师我2月份做账时 是不是用2月份第一个工作日汇率算应收账款,还是根据银行通知回单上的银行买入价的汇率折算?借:应收账款7000*7.1693=50185.1 贷:主营业务收入50185.1,到了月末除了做这笔分录外,调汇怎么调,使用哪个汇率?
员工报销,买办公耗材文具,工作市内打车费,外省出差吃住行,办公室费用(网络费),体检费,员工聚餐或者过节买东西费等。是一张单子汇总凭证都附上报销,还是应该要求员工以上一个类别一个单子走报销啊? 报销是当月的必须次月报吗?还是过2-3个月报销也可以(不跨年前提下)? 员工报销体检费,过节发钱或者实物的礼品,是不是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过度一下?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可以都填0吗
轻资产公司,基本就是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这些),可以只把电脑打印机列入固定资产,每月折旧。桌椅如果摊销得5年,每个月才20-30多块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可以吗? 物业费一个月大几百,季度付款,要搞摊销还是直接付的当月一次性当管理费做分录?
税务稽查到我公司去年收到的劳务外包发票总额200万,是劳务公司虚开的,补税是肯定的了,想问一下老师,我在这个公司当会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这种收到劳务外包人工发票总额累计达到500万或者更多的话,我在收发票的公司当会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刚入账几个月,怕被牵连。公司法人都是挂名的,老板不来公司,我上班几个月都没见过老板,只有管事的高管。
当月销售货物,已收款已发货但当月未开出发票,请问是不是应该等次月开出发票后再做分录,进行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老师,我公司去买下了一个搅拌站含生产设备,前期投入100W都没票据怎么入账?
施工的人员需不需要在单位交养老保险这个条件?谢谢老师
原则是需要的,不过实务中这个要是非全日制用工 这个可以不用,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义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3.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4.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1.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综上述,用工单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六、具体政策规定http://www.shui5.cn/article/53/128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