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A选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以要调减,B选项税收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会计上已经扣除了所以税法要调增,C选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会计上已经包含在内,所以税法要纳税调减,D选超过规定标准的扣除比例了会计上已经扣除税法上不允许扣除。所以调增600
老师,一家建筑公司,然后是一般纳税人,这个他们家有两种不同类型的项目,一个是一般计税的,开9%的专票,还有一个是简易计税的,是劳务发票,3%的专票,那劳务发票,因为是选择了简易计税,所以这个项目,就是不得抵扣。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就是说,它是简易计税的项目,有时候,也会收到一些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那按项目来划分的话,它就得做一个进项,税额转出。我是想问的是在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就我刚刚截图给你的,它有一个抵扣统计和不抵扣统计,那我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里面有一个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关于这个项目,就是简易计税项目的,只要收到专票,我们都做一个进项税额转出,那在增值税发票专用勾选平台里面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金四上线工作安排,要求清理纳税人识别号重复现象,我单位注销了扣缴义务人登记,保留了单位纳税人登记,有以下注意事项∶ [钉子]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需重新选择扣缴义务人,否则单位扣缴端无法更新个人数据,具体操作:登录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已录入的填报记录→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扣缴义务人→更换原因(其他原因)。 [钉子]因今年税务登记变更,导致1-3月收入无法累计,4月工资已代扣的个税与系统实际申报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会在5月工资中调整。 [钉子]全年收入分属两个单位,扣缴系统中本年1-3月收入无法与4-12月收入累计算税,可能会影响适用税率,次年汇算清缴时需个人补缴税款。 请各联络员传达到每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在5月4日下班前完成!,求解谢谢老师,这什么意思
提问# 一、稽查补查税,其中补缴2018年度企业所得以及滞纳金 问题1:企业会计入账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同时,这个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科目这个可以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吗?还是说挂在营业外支出科目,等年度汇算清缴时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2:往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超过三年了,确定余额收不回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可以经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过度,冲减未分配利润吗?还是只能挂在营业外支出这个科目,等汇算清缴时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只是挂太久未收回来,又没有充分证据资料)? 以上两种情况,老师帮给出一下正确会计分录和对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是否要调增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厂房租金每月3万元,一年36万,按月支付,合同里面未约定开具房租费发票。房租费目前不能入账存在几个问题: 1.租赁合同不是入账的依据,公司收到房东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才能计入成本。如果不开发票的话,到时候税务查到会被纳税调增的,因为房东偷税漏税了,有真实案例的。 2.如果只让房东开个收条,这个租金可以入账,但是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目前公司没有取得发票,这个厂房租金就不能计入成本,也不能税前扣除,就是不能减少企业的利润 。入账意义不大。 3.租金没有发票,如果对公账户支付了应该入账,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增。 4.如果公司没有支付款项给这个职工,暂时不处理入账。辛苦老师帮我分析一下以上几点我理解的对吗?
四、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年度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第三类是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如其不申请汇算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老师,这个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是不用登个税app上做汇算清缴的意思吗?
老师,我们单位今年一二月份一共开了四张票加起来180万,现在发现票不仅开错了,还开多了,如果我红冲180万!然后正数再开165万!这样可以吗?这样税务问怎么回事儿,我应该怎么说?
会计讲义里面的会计学堂字样怎么取消
你好。老师,一年多前给对方开具13的发票。对方一直没给钱。因为当时是不含税的。当时对方说给额外税费。直到现在没给货款没给税费。我能给红冲吗
请问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个税,计提工资时怎么做分录
399的班,实操的报税课程为什么显示手机上没法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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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是几个点? 年收入500万以下,人数30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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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砌块生产企业增值税有简易计税政策吗?
老师,去年12月筹备期间公司买了7台空调同时进行了安装并开具了安装发票,但是合同跟发票还有费用都是是今年2月份的,这个安装费应该怎么处理
我只是不懂原理,为什么免税要调减,扣除多了要调增
首先要理解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利润总额是按照会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税法标准计算的,免税就说明不需要计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就要调减
比如福利费只允许扣除1200,利润总额中实际扣除了180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多扣的600需要调增缴纳所得税,这样讲能理解吗?
那扣除多了为啥要调增呢
我后面发的这个你看下能明白吗
利润总额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这……等于说税法要按照会计来调?
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支出,税法有税法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扣除,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上调增调减
老师您说的例子我还是不懂,为什么多扣的600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其中的原理是个什么?
我理解的就是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各项扣除如果多了,这个公式的减数就大了,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就比税法小了,所以要调增,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税法中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14%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没有按照税法的14%计算,所以假如利润总额中福利费按照实际发生的1800扣除的,税法上只允许扣除1200,利润总额中多扣除的600应该加回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所以要调增
还有一个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或-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一个直接法一个间接法 这个公式更方便理解,你看下
老师这个间接法公示我按照您说的列出来B和D的分析您看看对不对。还有我刚才按照直接法的式子分析得对不对呢?
你列的是对的,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