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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安置了一个残疾人,年工资12万左右,是不是可以抵减12万的增值税呢?

2025-03-09 13: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09 13:59

按照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比如在上海,若所在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那么安置一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为2480×4=9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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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699 追问 2025-03-09 14:00

如果只是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还可以抵4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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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9 14:05

我们这边是要申报工资还要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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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699 追问 2025-03-09 14:17

去哪里咨询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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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9 14:17

问当地税务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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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699 追问 2025-03-09 15:22

就是问公司所属区的税务大厅人员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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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9 15:22

是的,也可以打12366来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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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按照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比如在上海,若所在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那么安置一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为2480×4=9920元
2025-03-09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小贴士: ①若“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含)”后,“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当地全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②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最多取两位小数)。 ④用人单位存续不到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征收保障金;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征收保障金。 ⑤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残疾人数。
2023-01-04
同学你好,一般是不能的,因为残疾人的加计扣除是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2021-01-07
你好,同学,是的,但是仍然需要申报。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3-10-13
按照规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但是还是要申报的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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