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核定征收并未完全取消,而是从2022年7月1日起有了重要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了部分涉及印花税核定征收的文件,如国税函〔2004〕150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公告等。这意味着之前各地市自行制定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地方性文件不再适用,税务机关不再依据这些地方性文件进行印花税的核定征收管理,而是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税种核定没得印花税,也需要申报印花税吗。还有残保金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老师,好。核的税种里面有个印花税(营业账簿)有效期起是2023-01-01有,有效期止是2099-12-31,纳税期限是(年)哪什么时候申报这个印花税呢
老师你好,就是印花税我们签了合同报了,现在取消合同,这个税额可以用这个月的合同抵消吗?印花税税法有没有规定取消合同已经交的印花税怎么办
老师,你好,这个申报税时候发现有一个印花税。这个印花税是什么什么税种的呢?
老师,购销合同印花税,为什么有的企业被税务局核定的是购进额40%,销售额60%.这样来申报印花税的。没被核定的企业可以不申报购进,直接按销售额的100%来申报吗?
老师母公司购买子公司之前,子公司所有者是A,购买后变成了母公司,再子公司账面要怎么体现,分录麻烦写下
您好,个税申报个人承担保险除了大病10元不可以抵扣其余都可以抵扣对吗?比如说个人承担保险总共522.3那么可以抵扣部分就是512.3对吗
口问答详情235600后5次对话问题结束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详细正确处理:2024年12月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2025年1月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结转→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老师,是不是这样做会计分录?对吗?
通常说的税前工资里的这个税是指社保公积金还有个税然后还有什么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
老师,母公司在购买日购买子公司,这个时候子公司账面上有自己的所有者权益,比如账上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花了50元,这个时候母公司做账借长投50贷银行50,子公司账借银行50,贷实收资本50,和子公司原来账面怎么做处理呢(子公司原账面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
A公司是手机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做账,然后他每个月开票量二三十万,然后现在有个B个体户不需要做账,A和B还有其他的门店经常互相调货,对于A公司来说,这个怎么做账呢 在不开发票的情况下
劳务报酬10万已交个税,发票只有10万,要去修改申报吗
你好老师,请问在工商年报的时候,填写社保年报信息,单位缴费基数我们这边是4416。那如果企业是20人的话,填4416×20吗
老师,公司昨天变更了名字,电子税务局系统已经是更新后的名字了,但是对方开票过来,是变更前的名字,是怎么回事呢?
也就是现在 要是购销合同的话 就是直接按0.0003 征收 小微企业在减半 不能在×40 70 对吧
是的, 是的,就是你说的这样的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很高兴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