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大致正确,但其中部分细节需要注意: - 发票开具与预缴:外经证开了全部合同金额,后续开发票时,通常是按照开票金额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部分地区对异地施工的建筑企业有预缴要求)等税费 。不过,即使没有开票,当有符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应税收入时,也可能需要预缴税款,并不单纯以开票为预缴的唯一触发条件。 - 个税申报:关于每个月申报个税,需要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有些地方会对异地施工项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规定申报;而有些地方如果没有相关认定,则可能不需要申报。所以,要先跟项目地税务机关核实清楚是否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要求。 - 外经证核销:一般是在合同执行完毕,外经证上面的金额全部开完发票,并完成相应的税费预缴后,就可以办理外经证核销。但也有部分地区规定,即使合同未执行完,如果外经证到期且相关涉税事项已结清,也可核销。核销时,通常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在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中填写纳税人信息,系统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完成核销操作 。 各地的税务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前,建议提前与项目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沟通确认,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老师,比如我们合同签了100万,A项目在山西,B项目在河北,金额100万签在同一个合同里面,我要怎么去预缴增值税呢?还有就是合同款,能不能全部都预缴完税款,后面再按进度开票呢?
你好,我公司于2019年3月与甲方签订一个工程项目,开具3个点的普通发票。合同约定收完全部工程款及税费后开具发票。从2019年到2021年之间有陆续收到工程款,因为甲方拖欠工程尾款及税费,故此项目的所有发票均未开具。现在新政只能开具免税的普票,是否还可以开具3个点的普票,如果能开具,要如何操作?如果不能开具3个点的普票,是不是全部开成免税的普票?如果开免税发票是不是要将税费返回给甲方单位?合同结算价已超500万,实际截至目前收款到账是480万。如果将这些发票全部开出来的话就超额度得升级一般纳税人,之前收的款全部是挂预收账款,没有做申报,也没有预先交税的。或者是否采取其实方式处理?请指点。
跨区域涉税事项按照合同金额已全部预缴,项目现场完工但发票还没开完,我们财务让我先核销,之后需要开票时再重新开报验单我想请教: 1,再开时还需要再缴税吗? 2,以后再开跨区域涉税报验时是填合同总金额吗?还是填开票金额? 3,如果项目结算金额出现扣减,不修改原合同情况下,那么我再次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时是按照原合同金额填报还是按照扣减后的金额填报? 谢谢
如果实际开票金额,没有外经证上合同金额多,是不是直接按开票金额预缴税款就行了
老师,比如我的合同金额是100万,外经证也开了100万,然后在外经证有效期内必须要把100万预交的税金全部申报缴纳了?都不能延期外经证?如果后期合同有变动结算金额是90万呢,我就预交90万的税金不行?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银行请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 C.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D.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答案:CD 老师,这道题B为什么不选啊
老师,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中,上月已出库但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有些企业会计入发出商品)会作为本月存货期初数的一部分参与本月的加权平均计算吗?这部分商品在结转成本时,应该按照发出月份的成本价结转还是按照确认收入月份的成本价结转?我理解是会作为本月期初数一部分参与计算,按确认收入的月份的成本价结转成本。
老师,企业才成立就需要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吗?请问营业账簿印花税是指的按照账面实收资本的金额来缴纳印花税吗?
老师您好!购进一批材料,发票已收,款已付。目前是已经销售,但是价钱还没有谈好。这个怎么记账啊?未开票收入没办法确定金额呀。
诉讼货款,回款的利息怎么开发票,
老师您好!购销均有未开票,购进已计入库存商品,商品已经销售,是不是全部做未开票收入
老师,我想学习如何精通外账,可以把资料发邮箱吗?
如果外经证开了全部合同金额,没有开发票,后续如果开发票,就预缴,每个月申报个税,一直到合同金额全部开完,再核销,是不是?
在做进出口的账时候,结转成本的库存是根据账上原本有的库存,还是需要对应到每一个进项发票来结转
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业务,没有员工,没有费用,一直都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都是零申报的。公司的对公账户也没有流水。这样零申报不会有税务的风险吧?
如果核定收个税,是要怎么申报,每次计提工资的时候,需要申报?如果没有核定,我选一些人0申报可以吗?
根据您的问题,结合相关法规和实务操作,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核定征收个税的申报方法 申报规则 - 若企业或个体户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无论实际收入是否达到核定金额,均需按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税额进行申报。 - 例如:核定月销售额为10万元,即使当月实际收入为5万元,仍需按10万元申报个税。 - 若实际收入超过核定金额,需按实际收入申报,并补缴差额税款。 申报流程 -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税务局窗口办理,选择“经营所得”模块,填写收入总额(无需填写成本费用)。 - 若符合减半征收优惠(如小微企业),需在申报表中勾选相应选项。 二、计提工资与个税申报的关系 计提工资≠申报个税 - 计提工资是会计处理(借记成本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不涉及个税申报。 - 个税申报的时间节点是实际发放工资时,企业需在发放次月15日内代扣代缴。 正确操作流程 - 计提工资:按权责发生制记录费用,不扣除个税。 - 发放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及个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 申报缴纳: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税款从企业账户扣除。 三、未核定征收个税时能否0申报? 零申报的条件 - 若企业确实无员工、无工资支出(如空壳公司),可进行工资薪金所得0申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未发生任何工资、薪金支出; - 未为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 - 需在个税申报表中填写法人或其他虚构人员信息(需真实存在且未在其他单位申报)。 风险提示 - 长期零申报风险: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甚至引发稽查。 - 虚构人员风险:若虚增员工或使用虚假身份,可能被认定为虚列成本,面临补税、罚款等处罚。 四、建议 核定征收企业:严格按核定金额申报,避免因差额过大引发税务核查。 未核定企业: - 若无实际用工,建议注销企业或转为“休眠”状态(需咨询税务机关)。 - 若需保留企业,可通过法人0申报,但需确保无社保、公积金等关联记录。 合规管理:定期自查申报数据,避免长期零申报或异常申报,降低税务风险。 若有具体操作疑问,建议直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