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问题中涉及的几个票据类型及其特点。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即期票据,见票即付,无需承兑,因此支票上没有承兑人。这里的关键是,支票的付款责任由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承担,在出票人的存款余额足够支付支票金额时,银行必须无条件支付款项。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也是即期票据,见票即付,同样没有承兑人。在本票中,银行作为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承担了绝对的付款责任。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虽然汇票在远期汇票中需要承兑,但在即期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如果它是即期的)中,同样没有承兑人的角色,也是见票即付。 现在,针对问题中的疑惑进行解答: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为即期)确实都是即付票据,都没有承兑人。问题中提到的“支票上的付款人不被列为对手对象”,可能是因为支票的特性导致的特殊处理或规定。在支票中,付款人(银行)的付款责任是有条件的,即基于出票人在银行的存款余额。这种特定的支付机制使得支票在票据法中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支票在本质上与其他即期票据有根本性的不同,它们都是见票即付的金融工具。 至于为什么“这里只说支票特殊”,可能是因为具体的上下文或讨论焦点集中在支票上,或者是因为支票在实际应用中有一些独特的操作细节和法律规定。但从根本上说,支票、银行本票(如果是即期的)和银行汇票(如果是即期的)在即付性和无承兑人方面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支票、银行本票(即期)和银行汇票(即期)都是即付票据,没有承兑人。支票在某些方面可能因具体规定或操作细节而被视为特殊,但这并不改变它们作为即期票据的基本属性。
老师,请问一下如果这题不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而是需要承兑的汇票,本题银行拒绝承兑了,(以a银行食品厂不景气为由拒绝付款,也算是拒绝承兑,此汇票就无承兑人?)该票据被保证人就还是食品厂?如果说银行有承兑,那么这个被保证人就是承兑人银行,是这样理解?
老师:经济法的简单题 关于第一问 答案是这样的。但我有疑问 即便是持票人到期了没有承兑 这张票据银行已经承兑 成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 就应该对于持票人承担无条件支付的责任 难不成 持票人没按时提示付款 这个承兑人就可以不用付款了 他的票据义务 就免除了 不是说承兑人和出票人是票据上的永远的债务人吗
请问老师,我在听初级的经济法,里面说,银行承兑汇票,如果银行没有盖承兑章,就只是付款人的身份,盖了才是承兑人,不太理解,银行承兑汇票,不是一开始就承兑了呢,而且汇票最上面抬头都有写,银行承兑汇票呢
2020年5月3日,A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B公司,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期为2020年5月3日,出票后6个月付款,该汇票由P银行承兑并收取了手续费。6月1日,B公司将该汇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货款。6月11日,C公司因资金需求在Q银行办理了票据贴现。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A公司签发该汇票应具备的条件是()A.在P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B.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C.与P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D.资信状况良好2.有关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费率执行市场调节价B.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C.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向出票人收取D.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向票人收取
①老师,银行本票有付款人这一说吗?还是说,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一个人 ②银行本票有承兑人这一说法吗? ③支票有承兑人这一说法吗? ④还是说只有 汇票有承兑人的说法 ⑤银行汇票有承兑人说法吗 ⑥还是说,进一步缩小范围,只有商业汇票有承兑人的说法 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付款人是同一人 吗 ⑧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付款人是同一人吗。 会计问上很多老师的回答都不一致,迷茫中
收到对方预付款50000元,是借银行存款50000,贷预收账款-xx公司50000元,那后期开票80000元,多出的三万要怎么入
开发票在电子税务局开,开发票流程是怎么样的
请问老师,面粉行业的会计好做吗?比如涉税风险大吗?账务处理复杂吗?
老师,请问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纳税调整的数据是调整财务报表和汇算清缴表吗?
托管教育机构每天在不固定菜贩处购买的食材没有发票怎么做帐务处理,用收据入账,税前能不能抵扣?
银行本票出票人是银行吗
最后面动态市盈率算式中1.05是啥
提出后付款。就是要钱吧付款请求权也是要钱吧这两个有什么不同?
老师,税金及附加多计提了2元,做笔什么分录,调平呢?谢谢
老师,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保险公司打给我公司的理赔款,我公司又打给客户,那客户会给我公司开发票吗?
支票不可以向付款人追索。同样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都可以向付款人追索吧。
都不可以向付款人追送索,刚才说错了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对于支票来说,当付款人无合法的理由不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支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但不能向付款人行使追索权。 同样地,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也遵循类似的规则。在这些票据中,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通常有权向出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债务人追索,但一般不能直接向付款人追索,因为付款人的义务通常是基于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支付,而不是承担票据违约的风险。 总的来说,追索权是票据法赋予持票人的一种重要权利,它保障了持票人在票据被拒绝付款时能够向其他相关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但请注意,行使追索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