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承兑人承兑后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但不是永远的债务人。如果承兑人承兑后,出票人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承兑人持有向出票人的追索权。
老师,想问一下。对方付货款时想给商业承兑汇票,期限是一年。但老板怕到期对方支付不了。 我想了这个办法,老师帮我看看合理吗? 让对方去贴现,然后利息我们花,最后把钱给我,这张票据就没经过我们手,一旦收承兑的人到期拿不到钱,找的是对方,不是我们,就没有我们的责任了,对吗?
老师:经济法的简单题 关于第一问 答案是这样的。但我有疑问 即便是持票人到期了没有承兑 这张票据银行已经承兑 成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 就应该对于持票人承担无条件支付的责任 难不成 持票人没按时提示付款 这个承兑人就可以不用付款了 他的票据义务 就免除了 不是说承兑人和出票人是票据上的永远的债务人吗
2020年5月3日,A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B公司,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期为2020年5月3日,出票后6个月付款,该汇票由P银行承兑并收取了手续费。6月1日,B公司将该汇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货款。6月11日,C公司因资金需求在Q银行办理了票据贴现。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A公司签发该汇票应具备的条件是()A.在P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B.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C.与P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D.资信状况良好2.有关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费率执行市场调节价B.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C.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向出票人收取D.P银行的承兑手续费向票人收取
老师,案例三,第二问,票据抗辩里有个法条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里问的是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是不是这个支票必须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那要是有无条件支付的委托,A公司说货物不合格,不承担票据责任是可以的对吗?那A公司能通知银行让银行不付款吗?他该怎么不承担啊?
案例 汇票的收款人是B公司,C公司从B公司受让票据权利时,明知B公司的代理人X并无代理权,C公司又对D公司背书转让。 分析 (1)由于C公司“明知”,本案构成狭义无权代理,代理行为无效,C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实质无权); (2)如果票据上没有其他形式瑕疵,D公司对C公司实质无权又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且D公司支付相当对价取得票据,D公司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C公司、X(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后果由X承担)和出票人均应向D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当然,如果该汇票有承兑人、保证人,亦应依法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 这个关系我有点屡不清 1. 有B啥事 啊???? C明知X无权代理还受让C属于狭义没权代理, B为啥属于无效代理????无效代理不应该是C吗?这段没听懂啊 无权代理下的本人指的是谁????
历年都是根据销项税—进项税余额直接就做了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没有结平,现在想通过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来做可以嘛?那历年未结平怎么办?
老师,公司的公账与公账的款项来往属于往来款吗?应该挂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还是挂住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呢?
我是一家一般纳税人酒店,主营住宿,税率太高了,就想再注册一家小规模分出去开点票 但酒店消防证的证很难办,费高,门头用的都是这个一般纳税人(消防证齐全)的名字 算不算偷税?
老师,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被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怎么办?
存货不管盘盈还是盘亏,是不是都要先把账面数调到实有数,因为实有数是客观存在的
老师,请问这个就选项D按照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等于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去理解:15+18+27-0.75(存货跌价准备)=59.25为啥这样计算不对呢?
公司有一个员工有残疾证,哪些税有优惠?具体怎么操作
汇算清缴之后的账务处理会,是要怎么调报表指导一下
公司在外省成立了分公司,并且办理了营业执照、刻章、季负责人,这种是否需要做账报税
你好老师讲义不好下载怎么回事,提示存储权限未开启
但这个题的答案不是这个点,而是承兑日期,到期日后10天。我疑问的是未必到期了承兑人就没付款的义务 了?
你好, 到期后10天内提示付款。若超过10的期限,如果持票人有合理现由,并作出了充分说明,承兑人仍应付款。 持票人对票据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受法律保护,过后不再受法律保护。
意思持票人到期后两年没有承兑,那就承兑人没有承兑义务 了?
不同的票据承兑期限不同,票据承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承兑。不在规定时间承兑的,不再承兑,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要钱。 按期承兑后,未在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说明理由后,承兑人仍应付款,最迟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