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赠予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怎么做
按照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赠送旧固定资产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将旧资产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用固定资产对外捐赠的,通常作为固定资产处置业务,通过固定资产 清理以及营业外收支进行会计核算。
纳税人将固定资产对外捐赠的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即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 必须增加应税收入,当然,相关资产的成本、费用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另外公益捐赠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可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确认的会计利润 的 12%计算税前扣除。
视同销售分录
a、借:国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借: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赠予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怎么做?不管公司是接受赠予还是赠予给他人资产,会计都需要为此做账,也需要因此缴纳相应的税费,不等于是赠予的就在账务上不用提现出来,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