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失业保险补贴款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政府有关部门返还的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实务我们看到公司的处理情况存在三种情况:
1、取得稳岗补贴时,直接贷方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2、取得稳岗补贴时,直接贷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3、取得稳岗补贴时,直接冲减之前发生失业保险计入的相应科目,如"管理费用"等科目.
稳岗补贴是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缓解就业压力,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的一项国家政策,现行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最优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收到稳岗补贴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失业稳岗补贴要交税吗?
企业取得的稳岗补贴,是按国发〔2015〕23号 、人社部发〔2014〕76号等文件规定,由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有着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要求,企业能够对该项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减除.
需要注意的是:收到稳岗补贴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稳岗补贴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企业应在取得稳岗补贴资金的第六年时,计入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收失业保险补贴款会计处理的内容如上,企业要收到社保局发来的失业保险补贴款,必须要提前申请.每个地方社保局对于失业保险补贴款的申请条件都会不同,企业财务在需要申请时可以先看看具体条件,符合要求再去开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