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主营什么?是小规模吗?有简易计税的业务吗?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合了3个税种1建筑劳务清包工3个点2.建筑施工工程项目9个点3.销售建筑材料13个点。现在开出去的300万全是建筑施工清包工3个点的票。老板自己又进项票含税金额50万进项票。非得让我抵扣进公司。我知道这300的3个点属于简易计税必须全额缴税。不得抵扣。那么他要抵扣进项。可以抵扣吗?抵扣完后只能放哪里等开出去9个点时,我做进账里?抵扣后可以在公司留底税额保留多长时间啊?要是3年他都未开9个点和13个点的票。那么3年时间留底税额不一定还在?还有一个问题是。他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了。就36个月里不得变更。他怎么会还说他有3个税种。我怎么相信他。我在哪里能查出他公司有多少个税种。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刚刚在试听了一下这个个税报税的一个系统,它一点那个专项附加那个方向,包括子女教育啊,继续教育啊等等这一类行,他一点就会有相应人员的这些信息出来,这些信息是前期员工已经在APP上录入了,还是怎么样的才会有这些信息,然后我财务再通过员工提交的这些信息,再把它添加到这个个税系统,是这样子吗?如果这个员工没有添加,没有自己在APP里面填写,那公司是不是要去搜集他这些信息?
有位员工18年的时候已经离职,不知道当时的会计是否有将该员工状态设置为非正常,现在该员工在个税APP里查询到受雇信息还是我们公司,但是我在自然人扣缴端里并没有查询到该员工信息,请问有没有遇到过相同问题的,是怎么处理的。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我能不能将该员工人员信息添加进去,紧接着设置一下状态为非正常,这样操作行不行。
老师,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月14号申报个税的时候,由于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缴纳了个税。15号的时候,让员工重新自己在个税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号早上又更正了申报。14号那天扣款1154.6,15号更正申报的金额是851.69。那现在就涉及到退个税的问题和公司多支付个税。因为退税是退到员工个人卡上。由于申报个税的时候,1月工资还没发放,所以我们就从这几个员工的应发工资部分,其他应扣款里面来扣除多支付的这部分个税金额。但是,关于账务处理,您帮我看看,我在1月工资这笔账里应该怎么改?我的这笔发放1月工资的账,昆明办公室+富民厂区的个税金额合计就是14号扣款的1154.6这个金额。但是,由于1月份工资,是把多缴纳的个税部分从他们几个的其他应扣款里面扣了再发放的。这个账我该怎么调一下?
老师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全电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电子税务局-项目信息维护那,有个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这里应该选“是”还是“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