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226➕44=270(万元)
5.甲公司拥有乙公司和丙公司两家子公司,2019年6月30日乙公司将其产品以市场价格销售给丙公司,售价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为256万元。丙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采用年限平均法对该项资产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在编制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调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44 B.22 C.16.5 D.11
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能够控制A公司,拥有A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2019年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75 000元为从A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2019年1月1日,A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甲公司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A公司销售该产品的销售收入为100 000元,销售成本为 80 000 元,甲公司以100 000元作为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预计可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为简化抵销处理,本文假定甲公司该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2019年按12个月计提折旧。请编制2019年和2020年有关抵销分录。
2022秋季学期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案例一、基本资料甲公司2021年1月1日以28600万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80%的股权。A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00万元。甲公司在购买A公司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审计、法律服务等相相关费用120万元。甲公司与A公司均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A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一致。甲公司与A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如下表1,以及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如下表2、表3、表4所示:二、其他资料1、甲公司2021年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5000万元,成本3500万元:A公司在2021年销售了该批内部购进商品的60%。2.甲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中有500万元为应收A公司账款。3.甲公司2021年6月将自产某款产品销售给A公司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该产品售价1680万元,销售成本1200万元。A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对该设备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0。4、甲公司、A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除企业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贾。要求:1、编制2021年
2、甲公司和其全资子司A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有关交易事项如下:(1)A公司2022年1月1日结存的存货中含有从甲公司购入的存货600万元,该批存货甲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15%。2022年度甲公司向A公司销售商品,售价为339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2022年度的销售毛利率为20%,A公司2022年度将从甲公司的一部分存货对外销售,实现的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销售成本为2500万元。A公司对存货的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2)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向A公司销售一件商品,售价为226万元(含13%的增值税),销售成本为160万元,A公司购入上述商品后作为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到行政管理部门使用,A公司另支付运杂费等支出44万元,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甲公司和A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3)2022年1月1日,甲公司以538万元的价格购入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的三年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作为债权投资(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债券票面金额为
甲公司和其全资子司A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有关交易事项如下: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向A公司销售一件商品,售价为226万元(含13%的增值税),销售成本为160万元,A公司购入上述商品后作为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到行政管理部门使用,A公司另支付运杂费等支出44万元,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甲公司和A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要求:计算甲公司从子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编制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时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抵销分录。
开的劳务发票上有两个建筑服务
以前月份没发零申报,年底一次性发全年工资,但没超过6万元,还扣个税吗
购买的商品退回换同价位商品了,之前开的退回商品的发票已红冲,请问老师这笔业务进项税额如何转出如何做分录?
公司借款给法人或股东,年底 12 月 31 日前 未还款,会算做分红,交分红税么
直接向灾区捐款允许扣除吗需要纳税调整吗
老师!子公司注销了,工程款打不进来怎么办
和个人租地后,公司开始建房,建完后房产证只能属于个人,公司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嘛?
收到东方公司归还的贷款10万元,期限3个月,利率6%,利随本清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收到东方公司归还的贷款10万元,期限3个月,利率6%,利随本清他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某信托投资公司与神丰公司于2004年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该投资公司借款300万元借给神丰公司,预期自合同订立起到2004年10月底。直到2005年1月份,神丰公司仍然未归还此笔款项。经查账,神丰公司帐上仅有80万元,不足以清偿借款。又获悉,神丰公司曾借款300万元给宏发公司,约定2004年7月还款,迟迟未归,也未见神丰公司催讨。投资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神丰公司对宏发公司的债权。法院经审理过程中,又有申态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提出神丰公司欠该公司的100万元,若投资公司代位获偿,该300万元由投资公司与申态公司按比例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