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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有个员工是2017年入职的,现在把公司告了,公司补偿28000的补偿金,另外还补缴了2017年至2023年社保企业部分42866,个人23711,滞纳金38909.74,公积金27150,所有这些都是从公户付的,这个28000需要申报个税吗?是按工资薪金申报吗?还有他的个人部分没有付到公司账号,相当于公司把个人部分也付了,这个能不能税前扣除?

2024-10-06 10: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06 10:10

关于 28000 元补偿金的个税问题: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你需要确定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判断该 28000 元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需要缴纳个税,无需进行申报;如果需要缴纳,则不是按照工资薪金申报,而是有单独的申报方式。 关于为员工补缴社保中个人部分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员工承担的应当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为这部分费用不属于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合理支出。所以公司为该员工支付的个人部分社保 23711 元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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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21 追问 2024-10-06 10:14

那这个28000是员工上诉法院后调解了支付的28000,这个28000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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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6 10:14

同学你好 有法院判决书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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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21 追问 2024-10-06 10:16

调解书也可以税前扣除,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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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6 10:17

嗯 这个也是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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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21 追问 2024-10-06 10:22

员工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社保的个人部分一起是37286不是他的名字转到公司账户,是老板娘的名字转的,可以算他个人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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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6 10:2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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