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时备注"社保费代交"即可,明确用途,便于财务管理和对账。
老师好,本公司是个初创企业,在本公司创立之前,目前在本公司所有的技术人员都挂职在B公司名下,由B公司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B公司没有资金,于是让C公司代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并且C公司暂借款项给B公司支付他们的社保公积金。现在本公司想要替B公司还C公司当初的这些款项,请问需要补签什么协议或合同,最后也记账是入营业外支出吗?
我新接了两家公司,由于刚在筹建期所以没有员工发工资(我和另外几个同事在总公司领工资)。但由于社保要求必须有员工缴纳社保,于是就把其他公司的二个员工的社保转过来缴纳,但仍然没有在这家公司发工资。我发现扣社保时全部由单位承担,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由他们发放工资的公司把扣除的个人部分转给我们?另外我们代垫的单位部分他们公司要还给我们吗?
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总分公司在异地,现在是总公司和客户签订了外包合同,并由总公司开票收款,其中需要代付代缴的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的款项,总公司转账给了分公司,由分公司支付给员工(因为员工的社保公积金个税都是在分公司下面),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那分公司收到的这笔工资款需要开票给总公司吗?
老师您好~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总分公司在异地的,业务上由总公司和客户签订合同,总公司开票收款,其中需要代付代缴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的款项,总公司转账给分公司,由分公司来发放工资(因为社保公积金个税都在分公司下面),请问老师,可以这样操作吗,是否合理?这种情况总分公司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呢
总公司签的合同,项目在异地,异地开设了分公司,员工签合同是总公司签的,补充协议约定部分员工由分公司发工资,交社保,报个税。那这样的话,合同收款可以由总公司收款吗?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费税,是因为在把这个货物委托别人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所以不交对吗?
关税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关税计税价格,加关税吗,✖️14% 是啥
这道题的算是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这里,委托加工应收消费品,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啊?
这个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银首饰是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非金银首饰是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还休息了两天,怎么算
这个后边为啥是 20✖️2000 啊
过节买包包,首饰,烟酒,送客户,开普通发票,记哪个科目?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税务疑点,这个是什么意思?税款所属期起:2023-01-01,税款所属期止:2023-1231,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0.00,业务招待费管理费处玛用:132113.00,业的支付账载金额:0.00,业务招待费税收金额:0.00 营业收入:10325399.84,视同销售税收金额:0.00.扣除限额:0.00,差额1:132113.00,差额2:0.00 问题类型:未据实申报业务招待大额费支山账载金额
现金报销单上报销人和领款人是同一个人,之前企业管理上简化就只签了报销人,领款人处没有签字,审批和发票都是齐全的,可以在之后规范流程吗,之前的原始凭证,如果遇到核查时,在备注栏里补写现金已支付,出纳签字佐证可以吗
补充协议有写社保工资个税由分公司代缴,这个可以吗?直接备注社保费代交
可以的,补充协议明确社保工资个税由分公司代缴,转账时备注“社保费代交”既清晰又合规。
我备注了往来是不是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