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不建议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将金额分配到后期账上体现,因为这可能涉及到税务违规。 如果这些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且与公司的业务相关的,那么应当按照正常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例如部分运费对应的业务尚未实际发生或者发票开具时间与业务发生时间存在差异,您可以考虑以下相对合规的处理方式: 1.检查合同和业务约定:查看与运输服务相关的合同条款,确定运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与业务发生的匹配关系。 2.合理预估和分摊:如果根据合同或业务情况,可以合理预估部分运费应归属到未来期间,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分摊。但这需要有充分的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
请问下老师,我一月份的项目已经完工,也已经开票回款结束。当时有票的做成本了,没票的也没暂估。现在项目上又来了很多发票,金额很大。那我是直接这个月做那个项目的成本,还是反结账到一月份增加个暂估成本,然后这个月再红冲吗?
老师,现在准备接手一家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前任会计把2019年收到的咨询服务费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下,金额有100多万元(没有开出发票),还有一年以上的预收款金额也很大,这样的帐务有什么风险?可以接手这家公司的帐吗?如果接手这家公司的帐要怎么处理?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我们实际是贸易公司,然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带有制造,现在我们通过公户支付一批原材料款去的了进项发票 然后税账那边说最好不要采购多了这种发票回来,说什么因为现在人工成本高,材料成本高,差不多要占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还说什么我们注册资本金低,后面开多了灰涉及到销售这边 开出的发票最大限额只有10万,然后怕发票这边不够 到时候要去税局重新核准发票最大开票限额,这是啥意思?没理解他说得话?发票不是可以根据实际销售额开吗?金额大不是可以分几张发票开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一家物流运输公司,公司的几十台车都是客户挂在我们公司,买卖都要通过我们公司,所以有很多购车的进项,但是我们又没有实体运输,老板想把进项抵扣,就给别人开了运输合同,开了运输发票,别人也会把发票金额对公打给我们,我们扣除了税点之后,又不能对公给别人,以前就是法人将款提到个个卡,想办法转给对方个人帐户,现在公转私越来越严,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注册仓储租赁还有汽车配件的个体户可行不,或者有没有好点的办法呢? 谢谢老师
老师你好,请问公司收到很多大金额的运费发票,比成本还多,运费发票是专票,已经抵扣了,帐上金额很大,有什么办法可以把金额分一些到后期帐上体现吗?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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