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就是发放的次月申报个税
老师您好,今年1月份我们已经申报过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了(一次性奖金填报)。但是后来做账过程中,财务经理说我们发了超市卡每人500元,共24500元,也应该计入年终奖。现在她让把这24500元当做工资的一部分在2月份中计提一次,24500单独做了一个工资表。可是我不太明白,个所税这块应该怎么办?这些钱当时按费用处理的,申请报销直接对公转账给超市了。我这次月初发工资的时候,24500的工资表和正常的工资表是两张,怎么带入系统做个税?有点懵。
@郭老师 老师 我们实际没有研发项目 可是三季度申报所得税的时候税务通知说1-9月研发费用可做100%加计扣除,我们就扣除了30多万元 这30多万元就是从每月申报工资的员工当中选的6个人计算的 这个金额需要在账上体现吗? 因为我们成功申请了科技型中小企业 所以可以享受这个100%加计扣除
老师你好,请教个问题,年底提奖金,2024年1月发,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年底应付职工薪酬有贷方余额行吗?还是把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转到其他应付款里。 再是12月份的管理费用的工资数和个税系统工资说就不一致了。正常我们是一致的,我公司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谢谢老师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去年开业,因为没什么业务,老板没有请会计,去年公司有一笔贷款100万,然后我今年3月份才接手账,我就把这笔贷款及发生的利息做到今年,那电子税务局这里我年报2023的都是填0,然后现在工商年报这里有个企业融资,2023年获得的企业贷款我是填0还是填真实的贷款金额100万?如果填100万,那利息相应的也要填上去,那就跟税务不一样了,如果我填0,等2024年工商年报再把这贷款填上去行不行?这样我就跟税务报表是一样的了
老师们,22年和23年代理记账公司做账的,她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里工资收入地方全部每期填写的0,但在账本里确每月计提5550元的工资,所以22年有亏损4万多,我现在得重新做账还是按照她之前计提的照做吗?因为22年的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已提交的数据就是计提工资的4万多亏损金额
劳务公司工资需要申报个税吗
财务费用手续费普票能抵扣增值税吗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说老板就是有一个合同就是给对方就是做水处理的,他不管你用了多少药剂,一年20万,他们不管你用了多少,但是我们要给对方开票,要给对方开票的话,我们是开水处理药剂,但是具体多少单价和金额没有这样开票,是不是不合适呀?
饮料代加工,加工费发票,怎么开,
老师好 请问合同cif签订,国内发票是不是按照合同执行开具cif价格。还是需要转换fob价格?
你好老师,个体工商户全部查账征收有具体文件吗
去年因为软件设置的问题,财务费用都结转到收入里了,现在不改账的情况下。汇算清缴调整报表哪里?
我们公司投资了另一个公司的一个项目,公司转了部分资金过去,作为借款,现在项目失败了,转过去的钱收不回来,账务和税务我怎么处理
土地和房产从企业改到个人名下后,还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
你好老师,有个体工商户改成查账征收的文件吗
十二月份计提: 一月份支付。 二月份申报个税,完全没有问题,就是这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计提了本年工资,实际上没发放,年报怎么报的问题 公司已申报纳税,但未实际发放工资,应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进行申报,如果计提了但未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应纳入税务申报中。 其处理方法和法律依据如下: 税务申报应基于实际支付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进行税务申报。如果计提了工资但未实际支付,那么在税务报告中,不应将这些未支付的工资纳入申报范围。 若已将未支付的工资纳入申报,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更正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所得税数据。 处理未支付的工资问题:对于已计提但未支付的工资,公司应尽快与员工进行工资的交接和支付。若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支付,应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尽快解决支付问题。 如果涉及到合并发放多个月工资或补发以前工资的情况,需要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并按照实际情况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律责任和投诉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如果公司存在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将责令其改正,并可能处以罚款。 综上所述,对于只计提了本年工资而实际上未发放的情况,在税务申报时应基于实际支付情况进行申报,并尽快处理未支付的工资问题。同时,员工和公司都应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和投诉途径,以确保税收征收和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老师,税务局的管理员把这一段话发给我,我应该怎么回复他啊
给他发过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发放了之前计提的工资,那么这些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老师太厉害了,您真牛,我发过去了
可以的,看你税务局怎么解释了 没遇到这种税务局 没事干了就去多看看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