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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7◆◆1、暂未收到税务部门推送的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信息,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的,应先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后,取得税务登记后,税务需要2-5个工作日左右方可将个人股权转让审核信息回传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税务部门回传信息后方可办理个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如果已经办理完税务相关手续,请在其他文件上传中上传◆个人股东股权转让纳税申报信息表图片,原件拍图,清晰完整。老师去税务机关做变更登记是新公司法规定的吗,以前转股网站上签字就可以了

2024-07-24 09: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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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09:19

是的,这是新公司法规定的。 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86条: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另外,在2021年,部分地区就已经开始实施个人股权转让“纳税先行”的规定。例如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监局于2021年7月30日联合发文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虽然该文件目前仅适用于北京地区,但实践中已经有部分地区采取了相似的做法,即在股权转让中“纳税先行”,取得完税凭证后才能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从发展趋势来看,这一做法可能会被更多地区采用。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自然人转让股权过程中产生的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规范股权转让行为,防止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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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829 追问 2024-07-24 09:29

那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模板,股权转让的股份没有实缴,两个股东的公司变更成自然人独资的,是只需要把股权转让协议给税务就可以了吗,还是要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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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829 追问 2024-07-24 09:30

企业没有利润,目前没有业务,转让部分可以是0元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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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4 09:33

这个得看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是多少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乘以转让的比例就是转让的金额 这样最好 然后交印花税和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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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829 追问 2024-07-24 09:38

如果所有者也是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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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4 09:44

那你就写零 看看税局同意不 不同意就写个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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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829 追问 2024-07-24 09:46

好的谢谢,有没有转让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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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4 09:52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类型],其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甲方持股比例]的股权。 3.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转让股权比例]的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转让股权比例]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标的股权包括与该股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利益和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转让价格金额]。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股权变更登记 1.双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后的[具体期限]日内,共同配合目标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 2.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四、权利与义务的转移 1.自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享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权为其合法拥有,且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2.乙方保证其具备受让股权的资格和能力,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六、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适用地法律]。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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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829 追问 2024-07-24 09:55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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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24 10:01

同学你好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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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是新公司法规定的。 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86条: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另外,在2021年,部分地区就已经开始实施个人股权转让“纳税先行”的规定。例如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监局于2021年7月30日联合发文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虽然该文件目前仅适用于北京地区,但实践中已经有部分地区采取了相似的做法,即在股权转让中“纳税先行”,取得完税凭证后才能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从发展趋势来看,这一做法可能会被更多地区采用。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自然人转让股权过程中产生的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规范股权转让行为,防止税款流失。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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