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品通常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的免抵退税政策。这里的“免”指的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指的是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内销商品的销项税额,“退”则是指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可以申请退税。
举例说明 举例1:纳税人A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18年9月,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属期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行“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第5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第8行“免税销售额”的“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合计数。,,,这是什么意思,看不太懂
财税2016 36号文 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请问:我们公司有一部分收入是技术开发合同,减免了增值税,但是,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无法确定和免税项目是否相关,税务老师让按照上面公式计算,但是没看明白,老师能举个数据实例,告诉我怎么计算吗?
老师,有几张专用发票,我是用于职工福利费,那么我肯定是选择不抵扣的,我勾选专票的时候也是这么操作的。最后的统计结果也是对的。但是到了我报税的时候,系统给我这个提示,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专票勾选完成后的统计数,进项税额是对了的,那些不抵扣的,都没有算进来,结果报税时却给出这样子的提示,搞不懂了。读取发票时,进项的信息也是不对的,居然把不抵扣的也算进去了,就是说两者信息不一致,怎么回事呢?
老师,有几张专用发票,我是用于职工福利费,那么我肯定是选择不抵扣的,我勾选专票的时候也是这么操作的。最后的统计结果也是对的。但是到了我报税的时候,系统给我这个提示,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专票勾选完成后的统计数,进项税额是对了的,那些不抵扣的,都没有算进来,结果报税时却给出这样子的提示,搞不懂了。读取发票时,进项的信息也是不对的,居然把不抵扣的也算进去了,就是说两者信息不一致,怎么回事呢?
老师好!能否每一个问题都解释说明一下,我看不懂
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数是按工资或者当地基数最低来算的吗
当年11月份发现以前月份的工资社保发放凭证写错了,已经结账报税了,可以进行反结账吗,会有影响吗
2021年07月10日,A公司销售300件产品给B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产品不含积价数为15000元,税款为1950元,预计该产品折让比例为2%,款项尚未收取
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数是什么算
老师你好,股东撤走入股设备交纳什么税,税率13%吗?
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数是什么算
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数是什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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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个税申报工资税局吗
应纳税额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大于0,那就是说明要交税,不存在留底和免抵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小于0,但是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这种情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应纳税额绝对值-退税额=留底税额,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购进货物太多,销售比较少,或是当期购入了固定资产导致进项大,所以会产生留底税额,留底税额可以放到下一期抵扣
第三种情况是小于0,但是绝对值小于免抵退税额,这种情况退税额=应纳税额,免抵退税税额-退税额=免抵税额(我疑惑的点就是第三种产生的原因及免抵税额是有什么用)
产生原因: 企业在内销和出口中产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导致应纳税额为负数。 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中,一部分已经用于抵扣内销销项税额,剩余部分未用于抵扣。 作用: 退税额:企业实际获得的退税金额,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免抵税额:这部分税额虽然未用于抵扣内销销项税额,但企业仍可以在未来继续使用这部分进项税额来抵扣未来的销项税额,从而在未来减少应纳税额。 总结 在免抵退税政策中,如果应纳税额小于0,但绝对值小于免抵退税额,退税额等于应纳税额的绝对值。这种情况下,免抵税额是企业未来可以继续使用的进项税额,有助于企业在未来减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