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介提供的人员当做自己公司的人员存在较大风险。 首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弄虚作假,违反建筑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旦被发现,公司可能面临资质延续申请被驳回、罚款甚至吊销资质等处罚。 其次,从法律和合规角度来看,中介提供的人员并非真正与公司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和责任追溯问题。 对于人数不足的情况,较为合适的处理方式是: 1.加强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和考证,使更多员工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证书。 2.通过合法的招聘渠道,招聘具备相应证书和经验的人员,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保。 中介为您提供人员并开具咨询费发票可能不太合理。这种操作实质上并非单纯的咨询服务,而是一种可能违规的人员借用或挂靠行为。
就是公司11月之前的账是给代理公司做的,因为公司之前没业务,所以代理公司都没有账做和负责空申报,然后法人从7月开始自己刷卡(公户开了但是一直没用)帮自己和挂靠的一个人,还有几个建造师交社保,这些代理也不知道都没入账,所以11月之前的工资都不会发,估计明年只会补这些建造师的工资,其他人都没有工资,像这样之前的账该如何处理呢? 然后现在又让我补缴老板2月到11月的社保,社保可以补但是也没有工资补发,如果税局扣款社保了,我的账又该怎么做呢?
老师你好,11月出台一个文件,说是从这个月开始,员工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还有企业报入个税系统的人员也要求必须缴纳社保,是这个情况吗?因为我公司是小规模,规模也不是很大的,不可能每个员工都缴纳社保的,想问问真的是这个情况的话,我们要怎么处理,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工资要如何计算和上报
你好,老师,金税四期从8月开始上线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大概20多个人,工资薪金都按实发金额进行个税申报,有个问题就是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实发金额缴纳的,有的员工工资高于社保基数有的低于,这个有涉税风险吗?有涉税风险该怎么处理,谢谢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水利设计的,有些人员证书是要去第三方机构购的,购来后放在公司交社保,其实这第三方机构也有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他们签定合同时,与经营人员说,要专票,只开3个点的,税还得我们自己出。如果普票可以随便开,象这种情况作为财务人员,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咨询个问题建筑公司要办理资质延续,对公司缴纳社保和人数有要求,目前公司现有的人数达不到,公司决定找中介他们能提供一些有证书和缴纳社保的人员,另外一些不够的从我们自己的公司调入,想问老师这些人员我当做我自己的人有没有风险,还是怎么处理合适,还有中介给我开咨询费是否合理
收到谢谢老师说的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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