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吗?如果是的话,预缴自己申报自己的汇算清缴合并在一块。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我们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全部由总公司合并报表进行申报和缴纳,现在是季度预缴(建筑业),分公司只需要申报增值税和季度财务报表,需不需要做企业所得税这个分录?如果不做,利润表的所得税是空白。
老师 都在北京市,不在同一个区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季度怎么申报和缴纳
老师,我们有一个总公司,和一个分公司,分公司是汇总核算的,那总公司的所得税季度申报表要不要和分公司合并?还是说只是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才合并?
老师:想咨询下,企业所得税申请了总分公司汇总纳税。分公司就地缴纳标识和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都选的否。那么分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在季度申报所得税,年度也不用参加汇算清缴啊。
老师咨询一下,季度申报,分公司有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但是都是灰色的不让填,是否是总公司汇总纳税申报。那总公司汇总纳税申报,那么分公司怎么还出来企业所得税申报季度表。直接保存申报了。
老师母公司购买子公司之前,子公司所有者是A,购买后变成了母公司,再子公司账面要怎么体现,分录麻烦写下
您好,个税申报个人承担保险除了大病10元不可以抵扣其余都可以抵扣对吗?比如说个人承担保险总共522.3那么可以抵扣部分就是512.3对吗
口问答详情235600后5次对话问题结束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详细正确处理:2024年12月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2025年1月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结转→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老师,是不是这样做会计分录?对吗?
通常说的税前工资里的这个税是指社保公积金还有个税然后还有什么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
老师,母公司在购买日购买子公司,这个时候子公司账面上有自己的所有者权益,比如账上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花了50元,这个时候母公司做账借长投50贷银行50,子公司账借银行50,贷实收资本50,和子公司原来账面怎么做处理呢(子公司原账面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
餐饮企业可以提供培训服务,并开具培训费发票吗?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1、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还跨年度了→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我们是小规模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会计分录对不对??不是很明白,你直接会计分录给我就行
老师,就是1月份我在电子税务局开了一张纸质的专票,现在3月想作废,已经跨月了,那我是在纸质发票里选择作废,还是红冲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1、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还跨年度了→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老师,这样做分录正确吗?我们是小规模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处理可以吗?
哦哦,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是不是就无需申报
对的是的,但是也不用合并备案
好的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