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增值税中免税和不征税有什么区别?老师

2024-05-12 17: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5-12 17:42

一、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一、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4-05-12
同学,你好免征是本来要征,但是免掉。不征就是一开始就不要征。
2021-08-06
你好!免税的是本身就不征税,而0税率是要收税,只是税率是0
2021-09-10
你好,零税率代表有纳税义务,只不过由于税率是“零”,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零。 免税是指免除了纳税义务。 增值税零税率仅仅适用于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而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限于跨境应税行为,也适用于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所以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020-09-03
你好,你好!免税的是本身就不征税,而0税率是要收税,只是税率是0,做分录的没有区别
2021-07-1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