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附表五有没有填呀,这个23行是自动取附表五的数
我司上个月有金税盘服务费280可以减免,但是当时销项小于进项没有抵减,我这月填了主表23行和附表4,减免280,但是申报没过,显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合计0.00不等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3行本期应纳税减征额一般项目本月280.00加即征即退项目本月0.00之和。)是什么原因
收到一张纸质版专票,可以在抵扣系统上做抵扣操作的,也已做了抵扣操作。 是e企简税软件(抵扣发票软件)系统续费年费,480元一张专用发票,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480 贷,银行存款480 抵税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480 填附表四,减免税明细表;填480 主表23行,也填480 1. 未做抵扣发票操作,直接在申报表中分别填写480元 对吗? 2. 为什么在申报表中填写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五)中,为什么出现负数? 3 .增值税减免申报表中,本期发生额是48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该是什么? 4. 这个是不是也是480? 5. 申报表,主表中: “应纳税额19行”,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行”,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行”, “本期应补(退)税额 34行” 为什么都要显示提示填写?
您好老师,我现在申报8月份增值说,有280的金税设备技术维护费,我填在了附列资料4里面第一行,为什么主表里面不显示这280呢,没有递减?280在主表里提现不?在哪一栏?最后结果显示多交280?
老师你好,我在报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数据填完了,最后申报提示:主表第34行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即征即退本月数,应等于附表五城维税第一列增值税税额,请问老师这是什么意思啊?
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中金税盘那个280可以那个减免的,填写了税额抵减情况表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这两个表已经填了,然后那它那个主表里不会带出来数据吗?,为什么主表里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这里数据没有带出来?一般来说系统会不会自己带出来的?还是要手动填写的?
请郭老师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其他人不要接,接了也请退回
懂孝彬老师在吗,在吗老师
老师,这个月收到2024年退的汇算清缴所得税,请问如何做账?借:银行存款,贷当计入什么科目?我们是小企业。
画红线的这一条怎么理解?为什么这部分材料不能加计扣除?研发领用的材可以税前扣除么?
老师您好!就刚才的问题?还得麻烦您。如果我做相反的分录,那就是这张发票也不能入今年的成本了呀!因为他把主营业务成本冲减了
请问工会经费怎么申报
老师您好,如果账务处理不处理公司银行资料,会造成什么后果?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3月份工资没有发放,打算四月末发放3月工资,我现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按计提工资可以申报吗?听说必须得实发才可以申报,不是实发就得零申报是这样吗?
画红线的这一条怎么理解?为什么这部分材料不能加计扣除?研发领用的材可以税前扣除么?
老师我们是小公司,以前申报一直都没有工会经费,怎么这次这么多
没有填写,不知道怎么填
感觉附表五没有能填的
哦哦,稍等 税控技术维护费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附资料(一)(二)(三)填写完毕并保存打开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保存,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并保存,点击进入主表,注意需要手动将280输入23行后并保存,系统不会自动提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那与34行和附表五也没关系
老是提示这个
您好,刚才我记错了,附表五是附加税,这里也是自动取数的,您按上面的来申报,主表生成后,才有附表五的附加税
这个280怎么会有附加税
您好,没有附加,这个280抵减了我们的销项税,只会是附加税减少了
老师,我申报时提示我这个,不应该是280吗,是错了吗
本期应纳税额还有负数
您好,图1大于280是因为我们本来进项就大于销项 16.8,加上这个280的减免, 税控盘280就是直接减免,退附加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六条规定,因纳税人多缴发生的两税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
老师,如果我有留抵,退的税费是不是回到了留抵里了
您好,不会,附五是附加税,不是增值税,不会回到留抵里
那280会回到留抵里是吧
那附加税是以什么形式退回来
您好,280会回到留抵,是的 2.退到我们缴税的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