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如果支票在提示付款期内未付款,且在7月1日前追索也未得到偿付,7月1日后该支票虽不能直接用于支付,但并不意味着票据完全作废。持票人仍可采取法律途径向出票人或相关当事人追索权利。
光华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因销售产品收到柳林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面值为100万,票面利率为6%,票据期限为6个月期限。光华公司只对其应收票据在季度末计提利息收入。2019年5月1日,光华公司将该应收票据在农业银行进行贴现,贴现率为12%。要求1:假定该贴现是带追索权的贴现,对上述票据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的业务进行处理(同时假定7月1日农业银行没有收到该款项);要求2:假定该贴现是不带追索权的贴现,对上述票据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的业务进行处理(假定7月1日农业银行收到该款项);
1、(1)甲公司(一般纳税人)于2021年7月3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税额78000元;同时以现金支票向丁公司支付代垫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税额900元。货已发出,附现金折扣条件(2/10,1/20,n/30)。(2)假如乙公司7月12号支付货款。(3)假如乙公司7月22号支付货款。(4)假如乙公司8月12号支付货款。2、(1)甲公司(一般纳税人)于2021年5月2日收到乙公司签发的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利率4%)用来偿还前欠货款100万元。(2)7月2日,甲公司因急需资金,持票到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为6%),银行受理(带追索权)并办好相关手续。(3)11月2日,乙公司开户银行履约付款。3、接例2,假如7月2日甲公司贴现时不带追索权,作出贴现日的会计分录。要求:作出甲公司以上业务会计分录,遇计算列出计算步骤。
1.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也就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比如: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出票后1个月付款”,那么票据到期日就是“出票后1个月”,即2月1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谁提示10日内付款
我有一张支票,1月1号出票的,提示付款期内没有付款,在7月1前追索。假如7月1号前追索也没有要到钱,是不是过了7月1号,票据也就作废了?
我在1月26号通过财付通付款99元购买了威海大樱桃当时是5斤而且是大个的当我收到商品特别特别的小,仅仅有一斤,我这是被骗了,请你追回我的资金。
为啥小规模月开了1%的专票,但是今天申报的时候没有自动跳出来增值税申报!?要怎么进上海电子税务局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缴纳路径?
你好老师请问纳税申报的步骤?
那下个月发工资要扣下的这个忘记扣的个税是在工资的税前应发数里扣,还是在税后实发前扣呢?
老师好,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税费一金,如何理解?季度不超过30万,问题1:30万里面含专票也算吗?问题2: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没有增值税,自然也不用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所以截图的意思就是:小规模季度不超30万,免征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老师,1月底发的24年年终奖,计算了个税金额,但是发的时候忘记扣个税了,直接给员工发的总数(应发数,个税,实发数,发的时候直接按应发数发给了员工),年终奖每个人1万,个税应该扣300,发到大家手里9700元,结果忘记扣税发了每个人1万,300的个税想从下个月要发给员工的工资里扣除,扣的时候是应该税前扣,还是税后扣呢?
自出票起,一个月内提示付款。比如1号出的票。下个月1号前提是吗?
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比如8号到期。8号后10日内提示付款。还是8号前10日内及时付款。
以承兑的商业汇票可以挂失支付没承兑的不可挂失止,只有可以背书转让的。可以公示催考,普通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普通讼?所有票据都可以普通诉讼吗?不管承兑还是没承兑的?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什么意思?白话怎么理解?
就是先不考虑采取法律途径的问题。就是此时,支票的时效是不是就过期了?
如果支票在提示付款期内未付款,且在追索期内也未得到偿付,过了追索期后,支票的时效通常视为过期。此时,持票人虽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权利,但支票本身已不再具备直接支付功能。
好的,明白了老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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