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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合伙公司的,现在要申报经营所得税汇缴申报,就是年报然后当时申报第四季度经营所得税时投资收益共有134456.86/其中银行理财收益116929.86/对外取得的投资收益17527,17527已经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是不是不用合并到经营所得收入栏次里面做申报了吗?

2024-03-08 09: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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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9:38

对的,是的,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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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是的,不需要的。
2024-03-08
同学你好 对的 零申报就可以
2021-07-15
同学你好 这个交经营所得个税就可以
2022-04-11
您好,对是这样的,就是你们代扣以后,再转的话是不需要的了
2023-12-18
根据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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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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