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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上好! 我们24年1月税务核定完成的我们先进制造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我2月份报1月份所属期增值税时,补2023年可以享受的抵减金额8万元,但是大厅给我填报的是7万元,这个7万元刚好是我2023年12月份增值税税款金额,是不是我现在补报享受政策的抵减金额不能大于12月应纳税款金额呢

2024-02-23 09:0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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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9:12

你好,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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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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