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完工了的可以的
老师 请问下①建筑项目 跨区域涉税 缴税的时候项目所在地按工程造价0.4%核定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 是不是就不用在机构所在地全员全额申报了 不然就重复缴税了 也不用做工资表了 ,直接用完税凭证进成本 这样可以吗 ② 外经证预缴税拿到完税凭证后 是不是 当月就要把票开出来 不能拖到下月 ,如果可以 是什么理由
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这个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指总公司的城市还是分公司的城市?
老师,建筑公司,有项目在异地,预缴时,省外总机构百接管理的项目部,需要一并征收企业所得税;当时选择了否,没有征收企业所得税只交增值税及附加税,现在怎么办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老师省外项目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后,就可以注销外管证了,是不是余下的税款缴机构所在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