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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和股东,一个公司关系好,员工中午吃饭去股东公司吃饭,月底给人家付款,这个要做在哪个科目里合适呢?还有用了股东的车给别人租出去,给股东给了分润款,要记在哪里呢

2024-01-21 11: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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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11:29

你好管理费用,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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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21 11:29

支付租金,最好让对方给你开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租赁费,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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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管理费用,福利费。
2024-01-21
你好,过户车辆的时候过户在个人的名下吗?
2024-10-09
你好,这个汽车过户的时候过户在你单位名校还是股东?
2024-07-08
支付租车费用(包括还贷款部分)时: 如果明确该费用属于租车费用且有合同等依据支持: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等,具体根据车辆用途确定) 贷:银行存款 如果涉及到法人股东代开发票: 收到发票后,检查发票内容与实际支付的费用是否一致,若一致,则无需再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因为在支付费用时已经记账。如果发票金额与已支付金额有差异,则根据差异情况进行调整。
2024-10-09
您好,会合并的“第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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